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应是: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审批机关在接到上述有关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变更登记。
   二、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需要的文件:
  (一)企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请示(原件);
  (二)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三)企业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或决议(原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
  (五)验资报告(复印件);
  (六)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七)其它文件:如涉及国有资产转让还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资产评估报告(原件)、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证明(复印件),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复印件)。
   三、外资企业增资申请步骤
   (一)办理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提交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章程修改案;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获得文件:增资批复(备案表)及增资后的批准证书
   (二)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提交文件:
  1、增资申请报告;
  2、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副本1) ;
  3、增资批复(或备案表)原件;
  4、董事会决议;
  5、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原件。
  获得文件: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三)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提交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二份;
  2、增资批复(备案表)复印件(公司盖章);
  3、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盖章);
  4、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 ;
  5、外汇登记证原件;
  6、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在外管局领取) ;
  7、章程修正案(合资合同修正案);
  8、工商局出具的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获得文件:增资后的外汇帐户
   (四)汇入增资额度20%的外汇现金并办理验资手续
   (五)凭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正式的增资手续
   四、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注意事项
  (一)书面材料或下载文件应用A4纸张,并装入档案袋。
  (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各种文件所需原件、复印件按要求上报。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具体介绍,通过了解可以知道,外商企业增资需要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与此同时还要提交相应的资料,经过一系列流程后,只有得到审批机关的同意,才能有增资的可能。希望我们整理的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试用期劳动者有什么权利
      试用期的员工虽然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是由于双方之间也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所以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那么在我国试用期劳......


·离婚后户口该怎么处理
      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1、另立门户。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协议有效吗?
      夫妻财产协议有效吗?夫妻财产协议有效,夫妻财产协议书法律是承认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


·一、代书遗嘱一个见证人有效吗?
      一、代书遗嘱一个见证人有效吗?代书遗嘱需要两个见证人,只有一个见证人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才......


·最新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最新离婚房产怎样分割?1、《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


·私人住房土地使用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私人住房土地使用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


·车祸末住院怎么开误工证明?
      车祸末住院怎么开误工证明?一、车祸末住院怎么开误工证明?医生治疗后依据伤情,给伤者开修息养伤的单子。一般每次最长一个月,需继续休息的,一......


·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在我国,为了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维护大自然的环境,对于林木是禁止任何人进行滥伐行为的。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滥伐林木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法律法......


·房产继承周末能办理吗?
      房产继承周末能办理吗?房产继承一般周末不能办理,一般办理房产过户等业务,只能选择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时间。提出房屋继承过户请求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拖欠工资的借条有无法律效力?
      拖欠工资的借条有无法律效力?拖欠工资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写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谁欠谁,时间的起止,时间的......


·好意施惠和赠予合同如何区分?
      好意施惠和赠予合同如何区分?从概念上进行比较,两者似乎泾渭分明,但在实务上多将好意施惠关系当成无偿合同来处理。实际上两者权利义务相差甚巨,准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