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

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一、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逃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逃做出了规定: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六)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并不是肇事者只要离开了事故现场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只有肇事者因为害怕承担事故责任,而擅自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才能认定为逃逸,具体肇事逃逸认定的标准,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经过认定属于逃逸情节的,那么才能适用比较严厉的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病假的期限是多久?
      病假的期限是多久?一、病假的期限是多久?企业职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


·合同期满员工离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期满员工离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合同期满员工离职补偿标准是按照每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来进行支付。员工自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当下社会
      当下社会,醉驾行为是一直饱受您所唾弃的,醉驾不仅将自己生命置之度外,同时也没有对社会大众负责。交通醉驾在近几年的时间导致了多少事故,破坏了多......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到期是判刑还是释放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最终的判决。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


·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的流程
      我们经常到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和问题,当我们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如何才能获得了自己应得的利益呢?相信很多人都很关心解除......


·二手房的折旧费如何计算
      二手房的折旧费如何计算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


·盗墓的量刑最高是多少?
      盗墓的量刑最高是多少?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价格是什么?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价格是什么?您知道,我们使用的土地都是国家的,当国家向我们征地时,国家会向我们做出一定的补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征地补偿。但是......


·一、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区别有哪些?
      一、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区别有哪些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


·继承著作权的费用是多少?
      继承著作权的费用是多少?一、继承著作权的费用是多少?1、继承著作权的费用每件一般是150元,继承著作权也就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费。根据《计算机软......


·一方担保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担保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一、一方担保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