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丹东市凤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丹东市凤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一、丹东市凤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政策如何?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规定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各地区的补偿都不一样,建议到当地拆迁办多了解下之前拆迁的补偿政策,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大致如下:
  1、房子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建筑物的补偿、装修的补偿、临时安置费的补偿。
  2、土地的补偿,应当给你们补一块宅基地。
  3、建筑物的补偿,是建筑物的重置成本,结合房子成新率进行补偿。你的房子比较新,成新率会比较高。因些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新房比旧房的补偿要高。
  4、装修的补偿,装修是另外补偿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新的装修比旧的装修补偿要高。
  5、临时安置费,在你们的房子补拆掉时间到新的房子盖好为止,这段时间,应当有临时安置房给你们住。如果没有安置房,你们自己解决住的问题,那么应当给予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相当于,这段时间的房租。
  关于丹东市凤城市农村拆迁补偿的相关内容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国家对于农村拆迁补偿的基本政策,各个地方的情况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对各地进行不长的时候有所不同,毕竟拆迁补偿标准高低是不同的。您需要对相关政策有所了解,才能避免在未来办理的时候少走弯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编号:甲方:______________(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


·假疫苗判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
      假疫苗判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一、假疫苗判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假疫苗判刑3年缓刑5年的意思是罪犯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


·公司法注销公司所要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法注销公司所要的材料有哪些?公司法是国家为更好的管理公司企业而专门制定的法律,该法中对于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公司的设定、申请、运行和注销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力与义务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劳动法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一些生产企业,管理不善的话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受伤职工得到有效治疗后,应该及时的提出工伤认定请求。企业不处理的话,职工本人也可以......


·协议离婚房产交易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社会习俗认为离婚本身对于双方家庭就是一件悲伤的事情,并且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产生很多问题和矛盾。例如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


·股权投资基金成立时的风险
      股权投资基金成立时的风险股东是一家公司股权的持有者。在一家公司里,大大小小的股东有很多。股东所持股份的多少意味着你在这家公司的话语权的重要性......


·企业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员工吗?
      企业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员工吗?一、企业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员工吗?企业不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员工,在女性哺乳期辞退员工是违法的行为,要接受法律的相关......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土地使用证商住房的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商住房的办理流程一、如何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


·名人肖像权侵权的法律救济是什么
      所谓名人还是普通人这只是在生活当中人们把有些人进行了区分而已,而在您口中的名人无非也就是社会影响力比较大一些,不过侵犯肖像权这并不是单纯的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