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有什么风险

没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有什么风险买房要有证,相信很多朋友都明白这个道理,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朋友买房时并没有土地使用证或者没有房地产证,那么,没有这些证对于房屋使用有什么风险或者弊端,相信这是很多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朋友所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解答有关没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有什么风险这个问题。
  俗话说买房一定要买双证齐全的,为什么呢?因为二证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通常持有人拥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国土证是土地证中的一种,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如果有国土证,那么可以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反之你就应当注意你的权益会不会受到侵害了。
   没有国土证会影响业主哪些利益?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
  2、缺少《土地使用证》,通常会导致房屋无法转让或转让价格较低。
  3、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4、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5、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开发商不给业主版国土证会有哪些风险!
  1、土地被转让。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无土地证,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有被原土地使用者(开发商)抵押或因其他债务问题而遭受司法执行的危险,原因在于此时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权利人仍为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证仍在开发商手里。
  2、不办理土地证,有的单位(开发商)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以上就是有关没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有什么风险问题的解答,相信您看到这已经对这个问题有了大概的了解。从以上可以看出,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使用起来风险是很大的,因为土地使用证代表的是你对这个房屋具有法律上的使用权,所以此证至关重要。但以上解答只是对这个问题大概的解答,如果你需要更深入的了解,我们还是建议你向有关法律专业人士或者专业机构进行询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骑摩托车醉驾会吊销小车证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骑摩托车醉驾会吊销小车证吗?因为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要被吊销其驾驶证,是剥夺其驾驶任何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资格,而不只是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已经2003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30次常务会......


·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代通知金里包括年假吗?
      代通知金里包括年假吗?一般公司的劳动合同中会注明: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跟部门领导申请,这样可以给公司寻找合适的岗位人员预留时间。那公司辞退员......


·偷税漏税罪怎么判刑处罚
      偷税漏税罪怎么判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刑法》第215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


·故意伤害罪潘则报如何认定?
      故意伤害罪潘则报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潘则报的认定是,看是否存在着主观故意伤害的意图,以及客观上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这样一种后果,当然了,损害后果......


·分公司有权利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有权利签劳动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


·杭州五险一金个人缴纳比例
      五险一金对于员工来说特别地重要。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如果公司不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应受到相应的处罚。我们知道,五险一金是由公司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


·诈骗还是招摇撞骗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还是招摇撞骗的区别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


·如何评估公司注册资本大小
      如何评估公司注册资本大小?公司注册资本的大小可以直接到工商局去查询,查企业的基本注册信息可以到企业注册的工商局去查,如果在省局注册的,可以到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