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河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最新河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1)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8%。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1%,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2%。
  
  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但是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6、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单位,11%,个人,11%。
  
  二、养老保险领取地有哪些不同的情况?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2、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
  
  3、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4、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样确定?
  
  核定缴费基数以职工所在省份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1、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2、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以上是我们总结整理的河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等方面的知识,从中可以清晰的看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左右,其中大部分是企业承担的,个人只承担10%到15%。同时,缴纳基数是根据河北省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各个城市还有自己的标准,具体缴费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证权属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权属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权属是指所有权的归属,土地使用证的权属也就是使用证的归属,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证是归集体所有的,国有土地使......


·一、遗产处理继承人放弃后能否反悔?
      一、遗产处理继承人放弃后能否反悔?遗产处理继承人放弃后是不能轻易反悔的,因为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是不能任意撤销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代通知金想必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代通知金想必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我们根据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代通知金就是代替了通知然后要支付的金钱就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有很多的好处,对于......


·员工辞退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员工辞退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


·检察院两次退侦会怎的办?
      一、检察院两次退侦会怎的办?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可以选择撤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


·私募基金合规风险流程控制手段有哪些
      私募基金合规风险流程控制手段有哪些?合规私募基金对于风险控制必须遵守全面、严格的原则,不仅要追根溯源,从源头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还应该......


·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
      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工厂建立起来,不仅增加了就业机会,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市场运作。但是......


·合同工资与约定工资不一样怎么办
      合同工资与约定工资不一样怎么办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位之......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了如何赔偿?
      如今社会买车的人越来越多,那么是不是所有开车上路的人都是遵守交通规则呢?谁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到,那么下面我就来为您解答一下如果发生交通......


·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收养案件时应该注意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时,对收养法施行后发生的收养关系,审理时适用收养法.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


·一、没有劳动合同能随时辞职吗?
      一、没有劳动合同能随时辞职吗?可以,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