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重大医疗过失,患者死亡

重大医疗过失,患者死亡 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
  (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处理程序和当事人协商处理(民事责任除外),其处理机关应是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和法院:
  1、它不属于当事人协调处理的范围(民事责任除外),当事人自行协商无效。当事人协商解决中,医方是解决后7日内履行报告义务,需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鉴定。鉴定费由双方协商预交和承担。争议解决前,卫生行政部门并无职责主动处理。对重大医疗过失事件,医方应在12小时内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调查,并应当进行医疗事故判定或移交医学会鉴定、鉴定费由医方负担。可见,准许当事人对重大医疗过失事件的民事责任之外的事宜自行协调解决,否定了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有悖法意。
  2、它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解决的程序。尽管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处理,但申请后应适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理程序。当事人申请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先在10日由审查,决定受理后方才判定或移交鉴定、鉴定费由申请人预交,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由申请人承担。诚然,发生重大医疗过失事件,医方违反报告规定,患者可以申请处理。但其程序和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却相差如此之大,难以理解。唯一导致区别的原因是医患双方存有争议和不论医患双方有无争议,医方履行了报告义务。医方违法不报告,其义务还更少。于理不通。据此,我们认为当事人申请处理的争议,可能属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不应按申请处理程序进行,它不属于申请处理程序的范围。报告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一样是推断属于医疗事故,还需判定或鉴定,这和医疗双方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争议一样。因医疗机构不报告而适用申请程序是没道理的。
  3、它同样应适用诉讼优先原则,即凡诉讼中可能处理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不处理或终止处理。但责令医方采取救治措施、对违反报告义务行为的处分等行政专有职权仍应履行。诉讼优先,明文规定适用于当事人申请处理争议的情形。似乎因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而启动的行政处理程序不应终止。但这势必导致对同一问题,不同国家机关同时认定,这是不适宜的。另一方面,医学会对法院已受理的事故鉴定,明文规定不受理,这势必导致卫生行政部门可能根本无法处理。我们认为,因报告而启动的行政处理程序,除专属于行政职权处理的事宜外,应终止处理。
  综上所述,如果重大医疗过失,患者死亡,属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处理程序和当事人协商处理(民事责任除外),其处理机关应是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和法院,它已经不属于当事人协调处理的范围(民事责任除外),如果当事人自行协商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企业破产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企业破产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有哪些?破产法是典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法规。它主要包括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和罚则等内容。1、实体规范。凡规定法......


·小孩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订立的主体包括有个人以及公司企业等,而个人又有成年人与未成年之分。对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是作为未成年人......


·应向哪个部门专利权缴纳年费?
      应向哪个部门专利权缴纳年费?一、应向哪个部门专利权缴纳年费?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


·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如何确定
      在经济等各个方面不断发展的前提下,人们为了获取收益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可以自......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钱的流程有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钱的流程有什么?理赔流程大致可分为: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1、出险:发生事故。交通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


·收养继子女的条件有哪些
      一、收养继子女的条件有哪些继子女是指现存的婚姻关系中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因生父母的婚姻状况变化......


·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吗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的话,就是享有继承权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继承人会选择放弃遗产继承。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可以放弃继承遗......


·用人单位雇佣员工协议书怎么写
      用人单位雇佣员工协议书怎么写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年____月_......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费率怎么计算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费率怎么计算一个新的保险的产生,伴随着的是人们对它的不断了解。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作为一个新的保险,您对它还不是很了解,我们......


·逃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哪些
      逃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哪些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


·可以协议不要孩子抚养费吗?
      父母和子女是血缘亲情关系,即使父母离婚,婚姻关系中断,父母和子女的血缘关系也不会割裂,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任何人都不得无视或逃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