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食品安全标准备案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食品安全标准备案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对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审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企业标准要求“备案”的含义是指:负责制定标准的部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要求,向规定的部门备案,受理备案的部门有权对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一级标准相抵触的企业标准提出修改建议。同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也规定“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受理其备案”,因此,作者认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不是企业将批准发布的产品标准告知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而是卫生行政部门对报备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查的行为。
   二、申请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主体应符合要求
  《食品安全法》规定: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因此,申请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主体应为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标准必须是食品产品的企业标准。
   三、提交的备案材料应齐全
  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的规定,企业申请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时,应提交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企业标准文本及电子版,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标准审查单,具有食品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验证报告,企业实施该标准在设备、检验、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说明材料共8份材料。这8份材料是审查企业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于材料的齐全性,审查重点在于:
  1、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中的企业标准主要内容对比情况的填写内容是否与企业标准文本的内容一致;
  2、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是否详细说明企业标准制定过程,以及企业标准中安全性指标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情况;
  3、企业标准审查单中专家审查意见是否明确该企业标准的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安全性要求和有关强制性标准,是否有专家组组长的签字,对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的,是否有修改情况说明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企业标准审查单应要求企业提供原件;
  4、验证报告的验证项目应包括企业标准中所有的安全性指标,验证结果应符合设定的相关要求,应注意验证报告的产品名称与企业标准的名称一致。
   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编写格式应符合要求,内容应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企业标准的编写是一项非常重要而严谨的工作,企业标准各类页面的编排格式应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对于企业标准的编写,可以参考中国标准出版社的《标准的编写指》一书,该书附带的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基础标准化研究所开发的中国标准编写模板(TCS2009)软件是编写标准的重要工具,编写格式的审查重点是企业标准的标准编号格式,封面的格式 ,标准文本内容的字体,各页标注的标准编号与页码,各项要求、指标的表格格式。
  企业标准的范围各异,内容或多或少,但根据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标准一般在编排结构上包括资料性概述要素(封面、目次、前言、引言)、规范性一般要素(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技术要素(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要求……规范性附录)、规范性补充要素(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索引)。其中封面、前言、名称、范围为制定标准的必备要素,其余为可选要素。审查标准时必须搞清什么是可选要素,什么是必备要素,对于一个完整的食品产品企业标准还要重点考虑安全要求。因此,食品安全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内容项目(结构)应至少包括:封面、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要求(或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内容的审查要点包括:
  1、对标准范围的描述应与申报材料中提供的产品配方、工艺相一致,应明确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在标准条文中未直接引用的标准,不应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列出,不得引用了已作废的标准或修订前的标准;
  3、对原料的要求应包括主要的原辅料与所有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4、技术指标和性能指标应能反映产品主要特征,安全性指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是产品标准中两项不同的内容,在制定标准时不可把两者混为一谈,试验方法与技术要求应是一一对应关系,检验规则的内容应完整,一般包括抽样方法和组批、检验分类(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判定规则几项;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一章,要避免表述不清楚,不具有可操作性、不科学等常见错误,应注意明确规定产品的保质期。
  从上述的内容可以看出,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对企业而言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因为不仅有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同时各省市也都有自己的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根据这些标准的规定可知,企业一般要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其实是要高于各级政府所规定的标准的,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存活、发展下去。标准的问题其实就是企业组织生产、提高管理和效率、注重产品质量和技术的提升、赢得更宽广的市场的前提要件,因此,该标准备案中的各项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冻结?
      一、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冻结?法院不会主动冻结,但如果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可以冻结。夫妻通过法庭离婚,在开庭前法院不会冻结双方的银......


·离婚时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时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一、离婚时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


·老人是否有误工费
      老人是否有误工费1、65岁的农村老人如果导致了误工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法定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
      我们知道要是在周末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话,那此时不想支付加班费的,可以选择日后安排加了班的员工进行调休。而现实中,有的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


·婚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
      婚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一段婚姻不仅代表着一个美好的感情,更是一个家庭的组成。一旦要是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在生活下去那只有离婚。在离婚中孩......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条件,而为了规避这些“不利”政策,这些人就想出了找熟人帮助签订黑白合同。但这样的......


·故意传播传染病罪判几年
      我国法律对故意传播传染病罪量刑有以下规定:首先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故......


·购买假币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购买假币罪构成既遂怎么判?购买假币罪构成既遂的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


·开庭前没有批捕还需要判刑吗?
      一、开庭前没有批捕还需要判刑吗?开庭前没有批捕是否需要判刑,应当根据诉讼案件的犯罪事实来认定,如果犯罪事实达到了判刑的条件,则需要判刑。公......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作为公司的股东,是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大的责任和义务的,如果自身、公司员工以及公司运营受到了损害,股东可以拿起法......


·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
      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三年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