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4、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被征收的建筑物进行补偿;人员的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对于房屋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相关人员的补助和奖励;以及对房屋装修的补偿和家电设备转移的补偿。合理的补偿标准,有利于房屋拆迁的加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间借贷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
      男女一旦缔结了婚姻关系的,那此时一方对外的借债,如果不是用于个人使用的话,则通常都是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的。所以,日后夫妻要是离婚的话,关......


·判三年半实际要坐多久
      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如无其他减刑等情节的,应当服刑三年。《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


·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
      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一、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福建征地补偿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征地补偿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扩张和水利交通等工程设施需要占用农村土地,就是政府向农村征地。征地需要......


·女职工在孕期内可以被辞退吗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随意辞退职工的,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被辞退的职工。根据法律的规......


·一、遗嘱公证中商铺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一、遗嘱公证中商铺继承需要什么材料?遗嘱公证中商铺继承需要以下材料,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


·垃圾短信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
      垃圾短信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行为;对于垃圾短信的发送者来说,向消费者发送信息无非是为其五花八门的服务项目做宣传,然而......


·一、妻子申请为丈夫的监护人是否可以?
      一、妻子申请为丈夫的监护人是否可以?一般成年人是不需要监护人的,如果丈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妻子可以成为丈夫的监护人......


·诉讼时效规定生效时间过后多长时间过期?
      诉讼时效规定生效时间过后多长时间过期?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


·域名备案以个人名义公司名义区别是怎样的
      域名备案以个人名义公司名义区别是怎样的虽然网络空间相对虚拟,但是国家现在基本上对于一些正规注册的网站都是登记的有管理信息的。其中要求网站域名......


·非法集资罪吸收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就是非法集资的情况,很多人比较熟悉就会拒绝投资不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一旦上当就会给自己带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