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

行为人要是被认定犯盗窃罪的话,此时一般是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从轻量刑的情况,那到底盗窃罪从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
  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
  (一)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
  (二)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三)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二、盗窃罪有哪些特殊情形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形:
  (一)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后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认定。
  (二)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三)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四)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五)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六)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被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七)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八)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九)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十)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十一)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
  (十二)骗小孩子的包或者用硬币从投币机里骗取钱物的,也以盗窃罪定罪。
  虽然生活中盗窃行为随处可见,但不是所有的盗窃行为都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盗窃犯罪,此时还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而在实际量刑的时候,如果具有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那么就可以依法从轻对犯罪分子做出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侵权案件最高赔偿是多少金额?
      一、商标侵权案件最高赔偿是多少金额?《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


·最新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


·如何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  二、......


·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
      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一、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用房产证在工商银行二次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其实当事人但凡有其他东西可以做贷款抵押的话,肯定也不会想到用自己的房产证再进行二次抵押的。甚至多数人觉得房产证在当初已经抵押给银行申请房贷的......


·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一、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


·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一、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


·按照法律规定用棍恐吓他人什么罪?
      按照法律规定用棍恐吓他人什么罪?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社会。对于各项违法犯罪实行严厉的打击。在法律的规定上对于各项法律的标准也在不断随着社会的......


·婚前财产如何分割信托?
      想要离婚的夫妻在离婚前,就进行财产的分割,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其中有一方如果有信托也要进行分割,很多人可能还不知道信托是什......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征地补偿标准  2020年最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


·诉讼费收费标准有哪些?
      诉讼费收费标准有哪些?在司法诉讼过程中,除了律师的代理费以外,法院还会收取相关案件的受理费。如果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就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