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人有资格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哪些人有资格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资格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就特定的民事争议要求人民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及相对人。要求法院刑事裁判权的人即原告,被诉的相对人即被告。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理论,当事人成为诉讼主体的要件主要有:(1)具有当事人能力和诉讼能力;(2)具有诉讼的利益。
   民事诉讼流程
  一、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根据以上的内容,对于哪些人有资格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规定,因为当事人就是以自己的名义的,而且一定是要具有诉讼能力以及诉讼利益的条件的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具有条件的朋友需要提交起诉状和个人的信息资料以及诉讼的证明证据,在法院立案以及受理后就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200万收费是多少
      道,离婚官司中双方最关注的焦点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在进行离婚的财产的分割的时候,可以采取的方式是补缴多的,可以双方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法院提......


·企业人员渎职判什么罪
      渎职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触犯刑法,会......


·犯罪者盗刷银行卡怎样量刑
      犯罪者盗刷银行卡怎样量刑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犯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一、犯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1、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


·有遗嘱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一、有遗嘱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吗?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


·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情况下,不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的行为。那么我国关于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医疗事故去哪鉴定机构2023
      医疗事故去哪鉴定机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诽谤行为一般都是通过虚构、造谣的方式进行的,但这毕竟会对他人
      诽谤行为一般都是通过虚构、造谣的方式进行的,但这毕竟会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损害,对其生活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因而,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依法铸就造谣......


·可以在监视居住期间会见律师吗
      可以在监视居住期间会见律师吗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会见律师吗?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因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


·交通肇事致轻伤逃逸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致轻伤逃逸如何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商标侵权该怎么办
      被告商标侵权该怎么办好的产品如果有个好的商标,那么也是会为权利人带来更多利益的,由此有的人就想借别人的商标来为自己带来利益,于是就有了商标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