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上海社保比例相关内容

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前往一线城市就业。作为劳动者而言,最关心的应该就是薪资待遇的问题。社保就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而上海作为国际化大城市,您对上海社保比例的了解又有多少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上海的社保缴费比例吧。
   上海市社保缴费比例、基数
  上海市调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后,可为企业一年节省下135亿元。举例来说,假设某企业共有200名职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每月社保缴费基数也假设为6000元,那么按照原来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该单位每月需缴纳社保费用为:35%×6000×200=42万元;社保缴费基数下调2.5%后,该企业每月缴费为:32.5%×6000×200=39万元,一年节省了36万元,下降了7.1%。
   上海市社保待遇标准
  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下调,会不会导致社保待遇降低呢?上海市政府表示,虽然下调了,但是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是不变的。
  1.职工养老保险主要与社会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工资、缴费年限和储蓄账户四个因素有关,因此影响不大。上海市还会根据自身的社会发展适当提高职工养老金待遇。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主要与个人账户计入标准、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有关。虽然单位缴费基数下调了,但是上海市人民的医保待遇依旧会有适当提高。
  3.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取决于失业人员的年龄和累计缴费年限,所以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不会对失业保险的待遇产生影响。此外,上海市将从4月1日起继续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
  另外,上海市还将从4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
   社会保险费的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社会保险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随着国家对社保的宣传推广,我们都知道购买养老保险可以为以后的养老生活做准备。而社保包含了养老保险的,社保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时依法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社保分为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通过上文的详细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上海社保比例是多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青浦工伤鉴定的时间要多久做完鉴定
      青浦工伤鉴定的时间要多久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


·律师审查起诉介绍案情之后可以做哪些工作?
      律师审查起诉介绍案情之后可以做哪些工作?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


·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自古以来,工程的质量问题都会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是因为质量问题不仅涉及到工程的使用性能和时间,同时还对人们的生活质......


·交通事故扣车最多扣几天呢?
      交通事故扣车最多扣几天呢?通常的交通事故,交警一般十个工作日弄好这个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在三天之后后就能够提车了。因此扣车的天数通常是二十天......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劳动关系证明,对双方都是具有法律保护和限制的作用,对于劳动者而言,更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和劳动权......


·鲁南高铁征地补偿费包括有哪些?
      鲁南高铁征地补偿费包括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企业给职工提供过节费个税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给职工提供过节费个税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


·商标在墨西哥被抢注该如何维权
      商标在墨西哥被抢注该如何维权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


·一、银行遗产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一、银行遗产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


·对于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对于犯罪未遂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


·金融借款纠纷怎么处理 ?
      金融借款纠纷怎么处理?一、金融借款纠纷怎么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