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虚假陈述如何认定?

虚假陈述如何认定?虚假陈述如何认定?
  为促进诉讼诚信,打击虚假诉讼,中院出台了《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规制虚假陈述的若干意见》,首次对九种情况认定为虚假陈述,并告知不利后果。诉讼参加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虚假陈述:
  1、伪造、变造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
  2、在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已履行举证义务后,仍虚构法律关系及相应事实进行抗辩的;
  3、就案件事实的陈述前后不一、存在重大矛盾且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
  4、在主张己方权利时,隐瞒对方已履行部分或者全部义务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
  5、回避陈述自己参与事实的行为或者对自己知道及应当知道的事实,以“不知道”、“不清楚”、“不记得”等进行回答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
  6、对自己签名、盖章书证的真实性拒不发表意见,经审判人员就法律后果进行释明后仍拒不发表意见的;
  7、对有其他充分证据相互印证真实性的书证仍申请鉴定阻碍诉讼的;
  8、对已经掌握或者应当掌握的证据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
  9、其他通过陈述、申请等方式阻碍民事诉讼活动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
  如何制裁虚假陈述当事人?
  意见还明确了对作虚假陈述当事人可视情形采取的五种制裁措施。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谋取不法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虚假陈述的规制一般包括:
  1、加重就案件事实的证明责任,主要包括:不予采信行为人的相关陈述,采信对方诉讼参加人的陈述,采信行为人对己最为不利的陈述,降低行为人所举证据的证明力,提高行为人就某一事实进行证明的证明标准,不予准许行为人的相关取证、延期举证或鉴定申请等;
  2、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主要包括:相应的诉讼费、公告费、鉴定费以及对方当事人主张因行为人虚假陈述而增加的其他诉讼成本;
  3、面临人民法院采取的司法制裁措施,主要包括:拘传、训诫、罚款、拘留等;
  4、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侦查部门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5、对虚假陈述诉讼参加人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人民法院可以制作司法建议并限期整改、反馈。
  您都知道,法庭是庄严的。在民事诉讼的案件中,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都有发表自己言论意见的权利。而进入法庭的当事人,在接受案件审判之前都需要说出自己的誓词。通过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民事诉讼法庭上说谎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是需要负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离婚的起诉书来讲所必须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离婚的起诉书来讲所必须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里面包括了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生日以及住址和电......


·芜湖他项权证管理办法里房屋注销所要提交的材料?
      芜湖他项权证管理办法里房屋注销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芜湖他项权证管理办法里房屋注销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1......


·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那几种情形?
      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那几种情形?伴随经济发展越来越快,招商代理逐渐成为很多人选择的生财之道。经济一体化的实现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都极大的......


·一、一方下落不明的还要给抚养费吗?
      一、一方下落不明的还要给抚养费吗?夫妻双方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离婚诉讼时,其中一方下落不明,应当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叧一方;抚养费先自己承担,等......


·如何订立录音遗嘱
      如何订立录音遗嘱1、订立录音遗嘱,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来说包括:(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遇查酒驾弃车逃跑怎么处理 一、遇查酒驾弃车逃跑怎么处理?
      遇查酒驾弃车逃跑怎么处理一、遇查酒驾弃车逃跑怎么处理?如果有车主弃车逃跑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进行拦截,检查逃跑者是否酒驾,然后再依据相关法......


·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一、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万邦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怎么判?
      现实中,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已经不能挽回时就会协议离婚甚至是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夫妻一方提出诉讼离婚,但另一方却拒绝出庭或者因......


·构成玩忽职守罪怎么量刑处罚
      构成玩忽职守罪怎么量刑处罚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存在一些玩忽职守的行为,例如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


·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


·检察院批捕的最长时间是多少?
      一、检察院批捕的最长时间是多少?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