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间是多久?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间是多久?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限
  一般二年,有四种特殊的情形是一年,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但是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的相关问题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一般民事诉讼流程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综上所诉,根据相关的法律关于一般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间是多久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两年的时间,情况特殊的就是一年时间,但是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的时间。民事诉讼的流程首先的就是起诉,然后法院根据起诉受理立案和排期开庭审理,最后就是宣判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物流合同的法律风险
      1、第三方物流商与顾客之间的合同风险。在第三方物流主合同中,物流经营人承担的责任很大。从货物接收到货物最终交付到客户手中,在整个过程中无论何时......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要怎么处理未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要怎么处理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和单位协商解决;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仲裁结......


·逮捕与拘留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起来,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所有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大学生兼职死亡算不算工伤
      大学生兼职死亡算不算工伤?不属于工伤,因为大学生和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属于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营养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专利权的主要客体是什么?
      专利权的主要客体是什么?一、专利权的主要客体是什么?专利权客体是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属技术范畴的概念,但作为专利法所保护的发......


·手指外伤工伤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手指外伤工伤申请程序是怎样的1、申报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交通肇事逃逸年检可以通过吗?
      交通肇事逃逸年检可以通过吗?不可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如何处理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如何处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用包括......


·一、醉驾初犯要坐牢吗?
      一、醉驾初犯要坐牢吗?是否会坐牢,是根据已经造成了的社会危害来加以确定的。二、酒驾的危害: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


·挂靠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范围?
      挂靠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范围?在未颁布相关法律条文时,很多商家、企业单位为了获得较高的经营资格,为了谋取私人利益,往往和其他经营主体互相“合作......


·债权性土地使用权
      债权性土地使用权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就意味着您可以合理利用土地了,您对土地使用权了解的可能不少,但是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债权性土地使用权。和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