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代位权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代位权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一、代位权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特点
  A.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B.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C.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D.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三、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5、 关于债务人对于第三人权力的范围,《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仅限于到期债权,过于狭窄,不符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立法目的,使该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
  6、有鉴于此,对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到期债权为代位权行使的对象,应采取目的性扩张的方法加以解释,主张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包括:
  (1)纯粹的财产权利,如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生的偿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抵消权,让与权,清偿受领权等;
  (2)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例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者撤销权;
  (3)诉讼上的权利,例如,代为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上的权利。得代位行使的债务人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7、按照《合同法解释(一)》的规定,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例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金、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均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第12条。
  8、《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综上所述,代位权对于我们处理生活中的一些债权债务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若是你不知道相关的概念和具体的操作步骤,那当你面临被债务人躲债你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事你的债权就无处可申诉,若是能够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对于我们来说可谓是百利而无一害。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代位权的概念和特征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认定为强奸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不认定为强奸的几种情形是什么一、不认定为强奸的几种情形是什么(一)有些幼女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


·哺乳假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哺乳假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


·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或新罪怎么办?
      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或新罪怎么办?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


·民法遗嘱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遗嘱继承的条件有哪些?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


·医患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几种
      医患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几种一、医患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几种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是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主要条款又有哪些?相信很多劳动者对此都不是太了解,用人单位给了一份劳动合同,随便看两眼也就签了字......


·取保候审期限过了应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限过了应该怎么办一、取保候审期限过了应该怎么办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


·在我国关于断指如何做工伤鉴定
      在我国关于断指如何做工伤鉴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关于断指如何做工伤鉴定,这应该属于“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


·对于很多在外务工的年轻人来说,想要在当地买一套房子是非常不容
      对于很多在外务工的年轻人来说,想要在当地买一套房子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随着房价物价与日俱增,对于租房的人们来说,可能很多政策都和在当地买房......


·一、交通事故被害者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被害者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


·强迫卖淫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强迫卖淫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一、强迫卖淫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