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注册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

注册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二、与公募基金的区别
  公开募集资金(即公募基金),是指面向非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非公开募集资金(即私募基金),是指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
   三、设立原则
  私募基金公司依《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成立。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
  在设立原则上,我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符合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规范基金公司经营运作的相关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为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行政法规为配套的完善的基金监管法规。
   四、注册私募基金要求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五、合格投资者规定
  证监会于2014年8月21日公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制度。法律条文如下:
  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十三条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注册私募基金条件细则,申请并依法提交相应材料即可。私募基金的收益固然很高,但是风险同在,这样的风险不是什么一般人能够承受的起的,您需谨慎考虑并做好应对风险的准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正常的婚姻关系,不管是结婚或者离婚都必须要有重要的凭证才可以。结婚的时候,双方必须办理结婚证,同样的,如果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也必须要在民......


·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一、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一)用地单位向管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上级......


·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问题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问题是怎么进行规定的一、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国务院下发通知称,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


·教师聘用制合同可以毁约吗 一、教师聘用制合同可以毁约吗?
      教师聘用制合同可以毁约吗一、教师聘用制合同可以毁约吗?师聘用制合同也不可以毁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


·网贷逾期被起诉怎么办
      网贷逾期被起诉怎么办一、网贷逾期被起诉怎么办对于欠网贷被起诉,债权人主要的目的就是让债务人还款,把所欠借款还上,自然就不会被起诉了。否则债务......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刑多久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刑多久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造成他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根据情节不同可判处长短不同的刑罚。具体有四种定罪标准:1、无证驾驶致人死......


·病人住院时能做司法鉴定吗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受到很多伤害,当这些伤害损害到我们的生命或者财产安全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要进行法律诉......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怎么算
      经济的飞速发展伴随着用人的高峰期,人们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岗位,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然而很多公司因自己的私心等原因非法解除......


·网贷不还钱会有哪些
      网贷不还钱会有哪些影响?一、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


·12315投诉受案范围有哪些?
      12315投诉受案范围有哪些?一、12315投诉受案范围有哪些?伪劣产品以及消费过程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都属于12315投诉受案范围,具体的受理范围如......


·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有哪些情况一、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有哪些情况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