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代缴社保合法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代缴社保是指国家政府单位接受个人或集体的缴纳委托,其中并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保是指国家对于人民的的社会保护措施,其有强制性,人民不能根据自身的自愿选择是否缴纳。那么代缴社保合法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代缴社保合法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代缴社保是合法的,有关部门会依法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代缴社保的好处
  
  社保代理对企业的帮助:
  
  简单地讲,社保代理对企业的帮助是:提高效率,规避风险,节省成本,促进发展具体而言:
  
  1、帮助人力资源部门从繁重的重复性事务中解脱,专注于核心的战略性工作,从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
  
  2、提供接触新管理技术的机会,提高响应的速度与效率;
  
  3、规范操作,有效遏制随意性的薪资、员工管理,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起到促进作用;
  
  4、降低成本、舒缓资金压力,克服企业很多的规模经济弱点。在国内由于劳工权利意识的高涨、就业安全体系和劳动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间接费用及外围成本不断地爬升,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外包则可以降低企业风险,摆脱杂务干扰,最终引导企业专心经营核心资源,发展核心竞争优势。
  
  5、避免大量投资于人才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6、简化流程,节省时间,提高员工满意度。
  
  三、代交社保的服务对象
  
  1、外资企业和异地企业驻本地分支机构;
  
  2、各商业连锁加盟企业驻常经营网点;
  
  3、大型商场超市及其经营商户;
  
  4、不设人事管理岗位的中小企业;
  
  5、无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
  
  6、自由职业及流动行业相关人员;
  
  7、需将异地社保关系转入本地的人员;
  
  8、4050人员社保挂靠享受待遇;
  
  9、其他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
  
  四、社保的基数
  
  根据本市社保缴费的有关规定,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社保基数。其他职工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
  
  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300%(2012年4月起上限为12993元)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60%(2012年4月起下限为2599元)的,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对流动就业人员、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来说,可以通过社保代理机构进行社会保险参保,这样就可以享受国家的社会保障。这就体现了国家倡导的"人人参保"的相关政策。
  
  五、社保的特征
  
  保障性: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 法定性: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 互济性: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上述文章大致就是代缴社保合法吗这个问题的介绍,一般来说政府部门的人才服务中心是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并且在一定的条件范围内接受委托。代缴社保也是有一定好处的,尤其是相对于大型的企业来说,代缴社保节约时间,提高了效率,同时规范了队员的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为人醉酒驾驶几年不能考驾照?
      行为人醉酒驾驶几年不能考驾照?一般是五年内不得考驾照。1、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2、......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工程质量管理有什么意义?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都会比较长,同时,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也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使用周期......


·旧宅基证还有效吗
      旧宅基证还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才能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所以,没有去进行新的不动......


·容留卖淫的前科记录有什么影响?
      现在社会如果是刑事犯罪行为的话,那么肯定会存在着一定的记录,对于事后当事人找工作会存在着一定的影响,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容留卖淫的行为,很多人......


·甘肃西和县打个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甘肃西和县打个离婚官司要多少钱?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当事人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


·长沙五险一金查询有哪些途径
      五险一金关乎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无论是何时何地,都深受您的关注。在信息技术日益便捷的今天,个人五险一金的信息可以获取的途径有许多,具体有哪......


·审查立案材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查中,对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允许任意夸大或缩小,更不允许捕风捉影,无中生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更、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


·对于一项工程来讲最重要的还是质量,质量的合格就是工程质量最基
      对于一项工程来讲最重要的还是质量,质量的合格就是工程质量最基本的要求,而在工程的监督方面涉及到各个部门的严查,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细节也非常的严......


·民事诉讼保全财产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保全财产范围是什么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


·公司让签空白合同违法吗
      公司让签空白合同是不合法的,因为劳动者可以拒签。如果单位继续用工,可以在入职后两年内请求单位支付启动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如果单位不要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