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上海医保报销比例
  
  (一)参保人员门诊急诊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2、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3、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二)参保人员住院
  
  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
  
  1、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2、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三)报销范围
  
  1、在职员工
  
  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在职职工如需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首先自负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
  
  2、退休人员
  
  3、非在职退休人员
  
  4、大学生
  
  (四)不予报销的情况: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五)报销条件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完备
  
  二、医保的概念
  
  1、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针对卫生部部长陈竺提出的将戒烟药纳入医保一事,2012年4月,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支持。
  
  2、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综上所述,医保的报销根据不同的城市,不同的缴费标准,不同的报销比例所报销的费用是不同的,尤其是一线城市,如北、上、广等和二三线城市的报销比例是有着很大的不同的,具体的上海医保报销比例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如上了,希望能够帮到您,更多法律知识可以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创业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创业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当今社会,创业是一个非常时髦的词语,很多人在现实的生活中满怀一腔热血进行创业,您都知道,创业非常的辛苦,而且具有一......


·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赔偿?
      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赔偿?一、小产权房拆迁该怎么获得补偿?若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你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使用,你有权要求......


·对于嫖娼被抓到怎么处罚?
      对于嫖娼被抓到怎么处罚?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一、离婚后哪些财产不会被分走?
      一、离婚后哪些财产不会被分走?一般来讲,夫妻离婚的时候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部分是不能进行分割的,能够分割的仅仅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不过,......


·行政强制措施由谁设定?
      行政强制措施由谁设定?一、行政强制措施由谁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制订的,如果尚未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案件有诉讼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有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


·公路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
      公路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随着城乡建设进程的推进,土地被占用的情况司空见惯,但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每一位公民都愿意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支持政......


·醉酒驾驶,对于所有人来说,他们都知道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也正是
      醉酒驾驶,对于所有人来说,他们都知道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也正是为了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我国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那么醉驾指数260的......


·转继承权可以代为继承吗
      转继承权可以代为继承吗?转继承权后不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不同的:(1)二者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吗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的,才能确认其是否是该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在合同中才能明确权利与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