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分居之后多久才能离婚

,在我国夫妻其实可以以分居的方式离婚,但是也有前提的,那就是夫妻必须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同时分居达到了一定时间的,那么才能离婚。究竟实践中,夫妻分居之后多久才能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之后多久才能离婚
  
  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是否就算自动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
  
  事实上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一般有三种:
  
  1、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2、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3、这是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二、分居多久判离婚?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判离婚?
  
  1、法院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2、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法院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198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7条曾规定,夫妻分居满三年人民法院才可以判离,现在《婚姻法》规定为2年,更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实践中,导致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常见的就是感情不和、工作以及学习,其中只有以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此时才能以分居的方式离婚。至于法律中规定的分居之后多久才能离婚,至少是持续分居两年及其以上的时间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遗产税?
      什么是遗产税?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因此并没有遗产税的规定。根据征收遗产税的国家相关立法可知:遗产税......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1、调查取证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征收机关在调查......


·夫妻间婚内保证书是否有效
      一、婚内保证书有效么1、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


·第二次离婚起诉诉状是怎样的
      第二次离婚起诉诉状是怎样的起诉状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状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


·在我国买房子都需要哪些费用?
      在我国买房子都需要哪些费用?(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2、印......


·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
      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


·暂予监外执行包含哪几种情形
      暂予监外执行包含哪几种情形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


·夫妻共同债务能否由一人担保?
      夫妻共同债务能否由一人担保?一、个人能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做担保要分情况。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况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况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


·一、有半路夫妻共有财产证明继承遗产时能多分一些财产吗?
      一、有半路夫妻共有财产证明继承遗产时能多分一些财产吗?有半路夫妻共有财产证明继承遗产时能多分一些财产,半路夫妻离婚财产按照分割共同财产及个人财......


·工伤认定书送达超期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到工伤后必须要进行的鉴定程序,认定申请可由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亲友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经受理审查核实后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