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

工作过程中,劳动者是很容易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争议的,而要是发现之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对争议的处理可能就有点麻烦了。不过此时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举证,那到底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举证?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举证
  目前有许多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使维权陷于被动,也无法得到新劳动合同中关于双倍工资的索赔。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成了劳动者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呢?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如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最好是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
   二、不订立劳动合同有何影响
  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看,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面临着以下风险:
   1、双倍工资的惩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
   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然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捧上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时间上是双方不再约定,其他问题也是需要双方约定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则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便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者的可选择的性,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便可能出现物可用之人或为发展另聘人才而闲置前任的情形,造成人员与资源的浪费。
  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中知道,用人单位必须要在一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当然,要是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发现此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话,此时也不用太担心,即使在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举证,然后解决相关纠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服务贸易合同模板涉及哪些条款,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服务贸易合同模板涉及哪些条款,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一、服务贸易合同模板涉及哪些条款?(1)当事人条款。若当事人为同一国家居民,那么就应当写明......


·个人借款企业破产清算怎么办
      个人借款企业破产清算怎么办一、个人借款企业破产清算怎么办公司倒闭了之后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吊销营业执照,按照法律......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时限。已经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人身......


·醉驾至人死亡怎么判刑
      醉驾至人死亡怎么判刑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的报案期限和交通事故处理期限规定
      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的报案期限和交通事故处理期限规定不是很清楚,大部分人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都会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事故。但是交通事......


·私募基金备案是什么东西
      私募基金备案是什么东西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性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证券投资基......


·被刑事拘留批捕了什么意思?
      一、被刑事拘留批捕了什么意思?被刑事拘留批捕了的意思是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


·土地被征收你知道你需要了解哪些文件吗?该怎么获取呢?
      土地被征收你知道你需要了解哪些文件吗?该怎么获取呢?  一、土地被征收你知道你需要了解哪些文件吗?该怎么获取呢?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


·二手房房产证多久能办下来
      二手房房产证多久能办下来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


·父亲病故房子继承怎么办
      父亲病故房子继承怎么办?父亲病故房子继承按照父亲所立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


·赡养纠纷调解技巧有哪些,如何调解赡养纠纷?
      不少纠纷的处理方式中都有调解,而进行调解往往是由第三方主持的。为了保证能够调解解决纠纷,需要注意一下调解中的技巧。那么对于赡养纠纷来讲,调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