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什么材料
  作为收养人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跨国收养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8、家庭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应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 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收养人将所有证件和材料通过常住国政府批准的收养组织寄往中国收养中心。
  中国收养中心批准申请人的收养申请后,向收养人发出《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向自治区民政厅发出《涉外送养通知》。
   二、送养人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被收养人是弃婴或者孤儿的证明;
  3、被收养人户籍证明;
  4、被收养人的成长情况报告;
  5、被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被收养人二寸彩色照片;
  7、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8、年满十周岁的被收养人同意被收养的书面意见;
  9、其他证明材料。
  在办理收养登记的时候,光是收养人是无法进行的,还需要送养人协助一起进行办理,而此时当事人身份地位不同,意味着办理收养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不同的。而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与送养人分别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子女遗弃老人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就应该赡养老人。而日常生活中,经常爆出一些子女将老人赶出家门,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报道。这种子女除了受到道德......


·汽车上牌多少钱,上牌照的流程是怎样的
      汽车上牌多少钱,上牌照的流程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很多人都买了新车,那么该怎么给汽车上牌成了首要的问题,汽......


·轻微事故肇事逃逸定责的依据是什么
      轻微事故肇事逃逸定责的依据是什么?1、轻微事故肇事逃逸定责的依据是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


·刑法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


·当事人藐视国法要拘留多久?
      一、当事人藐视国法要拘留多久?藐视国法属于寻衅滋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离婚后第三人债权人如何向夫妻双方主张其债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


·北京遗嘱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遗嘱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的遗嘱公证具有最高的公信力,以免产生纠纷遗嘱一般会进行公证。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保管遗产,由双方协......


·直接执行离婚未分割财产怎么办?
      直接执行离婚未分割财产怎么办?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


·伪造公司债券罪由什么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工资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民法典》如何规定工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