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五金一险?五险一金有什么作用

现如今五险一金早已经非常的普遍了,因为五险一金不仅可以为每一个公民带来购房与看病等问题的优惠,还可以为以后的养老做最基础的保障,但是,到底什么是五金一险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内容,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什么是五金一险?
  
  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要求,公积金,是根据企业效益而定,效益不好,可以自己确定比例,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畴。
  
  二、五险一金的作用有哪些?
  
  1、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2、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4、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
  
  5、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
  
  6、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改革,企业和劳动者各缴纳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提取条件可以提取,也可以再购买商品房时享受更低的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劳动者经济负担。
  
  三、五险一金的作用是什么?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
  
  6、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什么是五金一险?我们需要了解的是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应聘者的保障性的待遇的合称,而且五险一金其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公司和个人进行共同缴纳的,而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则是有公司全部承担,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


·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
      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而对于刑事上诉来讲,我国法律同时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那么您知道实践中,上诉不......


·一般合同条款都?
      一般合同条款都有哪些种类一、合同条款都有哪些种类根据合同条款的地位和作用,合同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1、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所谓必备条款......


·职工董事的规定有哪些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审核确定。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


·父亲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
      父亲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父亲老年痴呆不能够订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老人痴呆症......


·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有哪些条文?
      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的时候,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当事人不服的话,可以提请复议,作为一项重要权利,复议在刑事诉讼中用的也比较普遍。......


·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交通肇事罪造成了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此时就会涉及到对受害人赔偿的问题。当然,我们最常见的是关于物质方面的赔偿,那么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


·年最新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征地补偿标准2020年最新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


·突发疾病抢救后24小时死亡算不算工伤?
      突发疾病抢救后24小时死亡算不算工伤?一、突发疾病抢救后24小时死亡算不算工伤?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是指工作中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答辩期为多长?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答辩期为多长?在发生民事案件时候,更多人会选择告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同时会给出一定的期限让被告出庭答辩,也就是让被......


·丢失对方欠款凭据如何讨债
      在许多情况下,债务人拖着各种借口,并不是说没有钱可以避免它。但是,如果债权人长期没有收回债务,由于诉讼时效,债权人的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这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