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很多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是在转正之后进行的,这就让一些人误认为只有在转正以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则是不可以的。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试用期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不能简单的说一句,“员工不适合公司的岗位需要,而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即使劳动者尚处于试用期的,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只有劳动者出现了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才能辞退劳动者。另外,试用期解除合同应注意: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且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虽然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也是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试用期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不能简单的说一句,“员工不适合公司的岗位需要,而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即使劳动者尚处于试用期的,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只有劳动者出现了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才能辞退劳动者。另外,试用期解除合同应注意: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且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虽然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也是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体轻伤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经济高速运转,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这样的生活给人们带来了持续的高压,往往导致人们性情更加暴躁,紧张易怒。人们往往因为一点小事便与人发......
·从未家暴过离婚时女方要求赔偿10万元怎么办
从未家暴过离婚时女方要求赔偿10万元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主要包括些什么?
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主要包括些什么?一、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包括牌艰苦行为人的票据能力和意思能力。1、票据能力(1)自然人的票......
·一、其中一方欠款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其中一方欠款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其中一方欠款一般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欠款是因为赌博、贷款、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等行为导致的......
·一、试用期没合同没社保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试用期没合同没社保随时辞职可以吗?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
·风险投资协议有哪些要注意的?
风险投资协议有哪些要注意的?风险投资协议是进入这一市场和其他民事主体进行交易的一个约定,也是一项权利义务的凭证。一下为您介绍风险投资协议有......
·监护权转移的原因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孩子的监护权由父母行使,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把监护权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行使,这称为监护权的转移。你知道什么情况下会发生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