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特点有哪些?

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确定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合同分为很多不同的种类,若当事人是需要进行融资租赁的话,那么就需要具体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了。那么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特点有哪些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结合它在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一般认为,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在于:
  (1)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为租赁交易提供资金融通的出租人,选择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承租人,为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的供应商。
  (2)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关系。融资租赁交易除了由融资性的租赁合同直接约定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外,还涉及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此外,还有可能涉及信托合同、借款合同等多个合同关系。
  (3)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由承租人选择确定。
  (4)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只享有租赁物的名义所有权,与所有权有关的权利义务完全由承租人享有与负担。
  (5)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承担与租赁物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6)融资租赁合同解除,不免除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7)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一般与租赁物的实质使用周期相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一般为租赁物的使用周期,法律没有最长期限的规定。
  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基本情况;
  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
  3、租赁物的保管、保养和维修;
  4、租赁物的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用途;
  5、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
  6、租赁合同的期限;
  7、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等;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以上就是由网站的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每种合同都有自己特定的特点,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我们也已经一一为您举例。而对于当事人来讲,不管是需要签订怎样的合同,了解清楚合同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对自身来讲都是很有帮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赌博抓走怎么处理
      看具体情况定。需根据赌博事实而定,轻者违法,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重者涉嫌赌博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行政处罚一般......


·根据交通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不同,交通事故分为四个
      根据交通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不同,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级别,其中特大交通事故是最严重的了。通常,特大交通事故责任人都构成交通肇事罪,那......


·同居分手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分手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


·判了拘役罚款交了是否可以免拘?
      判了拘役罚款交了是否可以免拘?判了拘役是不可以免拘的,拘役是刑事处罚,是不可以通过交罚款来免除的,需要到看守所服刑。拘役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


·欠3万网贷无力偿还后果是什么?
      欠3万网贷无力偿还后果是什么?1、贷款机构会依法向贷款人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


·欠钱不还各种理由拖欠怎么办
      欠钱不还各种理由拖欠怎么办一、欠钱不还各种理由拖欠怎么办?欠钱不还各种理由拖欠首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实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去法院进行诉讼。......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三条,......


·高利贷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高利贷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高利贷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当事人寄希望于签订的合同,想通过高利贷借款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方法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犯罪分子犯贩毒案可以判缓刑吗?
      犯罪分子犯贩毒案可以判缓刑吗?贩卖一克冰毒,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最轻是三个月管制并处罚金或者一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认罪悔......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任何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的问题。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