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

医疗保险实际上您都是知道的,主要是您在看病和治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的一种保障方式,因此对您是非常的重要的,主要是在国家的规定下有很多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那么具体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是什么呢。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诉,职工医保报销范围主要是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服务项目类的例如挂号的费用以及出诊的费用,另一方面是非疾病治疗的费用就是美容之类的以及医疗设备和材料的费用的,还有就是治疗项目类以及其他方面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一、离婚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


·醉驾交罚金后才能领判决书吗?
      醉驾交罚金后才能领判决书吗危险驾驶罪判刑后,并不是交了罚金才领取判决书的,而是领取判决书后才交罚金,如果不缴纳的,由法院强制执行。二、相......


·刑事抗诉受理后当事人有何权利?
      刑事抗诉受理后当事人有何权利?刑事抗诉受理后当事人拥有的权利是接受相关信息的权益以及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一、薪级工资标准1、岗位工资(元)中学高级教师(副高职称)岗位为七级(930元)中教一级岗位(小教高级)为十级(680元)中教二级......


·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可以吗
      不可以,已经判刑的不再适用取保候审,在服刑改造中表现好可减刑。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进行减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


·民事诉讼法应当回避情形有几种
      民事诉讼法应当回避情形有几种一、民事诉讼法应当回避情形有几种1、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行为是刑法中每一种具体罪名的客观表现形式。实践中,被认定属于犯罪行为的,需要符合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内容,对于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一个普遍......


·家长给老师送礼算行贿吗?
      家长给老师送礼算行贿吗?家长给老师送礼,不能按行贿受贿处理,因为家长和老师之间不存在利益交换,所以构不成行贿受贿。这种情况下应由学校或者教育行......


·电子书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电子书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一、电子书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夫妻的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的共同债务有哪些?丈夫和妻子在共同从事生产、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债务一般是指丈夫和妻子用以维持共同生活或家庭在农村承包业务和夫妻从事生产和......


·非法集资两大罪行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非法集资行为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国家的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坑害了广大民众、法人及组织,危害性极大,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