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

医疗保险实际上您都是知道的,主要是您在看病和治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的一种保障方式,因此对您是非常的重要的,主要是在国家的规定下有很多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那么具体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是什么呢。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诉,职工医保报销范围主要是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服务项目类的例如挂号的费用以及出诊的费用,另一方面是非疾病治疗的费用就是美容之类的以及医疗设备和材料的费用的,还有就是治疗项目类以及其他方面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刑诉法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发生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要尽快的展开侦查。公安机关办案,必须要注重证据,如果证据不全,检察院也不会发起公诉,会要求公安机关重......


·公司法抵押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抵押担保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经济的发展伴随着公司企业的发展,近几年大中小型企业在飞速发展,对国民经济有着一定的影响。企业要稳定发展就需要......


·辞退后的五险一金的补偿有吗
      辞退后的五险一金的补偿有吗一、辞退后的五险一金的补偿有吗五险一金是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经济补偿金属于补偿性质,不属于劳动报酬,不计入工资......


·一、离婚后另一方死了财产跟对方还有关系吗?
      一、离婚后另一方死了财产跟对方还有关系吗?离婚后另一方死了财产跟对方是无关的,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


·从批捕被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从批捕被起诉期限是多久?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


·新交规闯红灯如何处罚?
      新交规闯红灯如何处罚?如今,虽然机动车和行人都会有闯红灯的行为,但相比之下对行人的处罚仅仅是罚款,而对机动车的处罚就要严重一些了。那根据最新......


·喝多少米酒算醉驾
      喝多少米酒算醉驾,都会受到哪些处罚米酒和啤酒差不多,小于10度,喝了一杯米酒就是酒驾了车辆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2mg/ml,构成我国的醉......


·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提交申请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寸免冠黑......


·婚姻法遗弃罪立案标准
      婚姻法遗弃罪立案标准一、婚姻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在订立合同时如何防范合同欺诈行为的出现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使其产生错误的认识而订立的合同就是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可是到底应如何认定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伤害到什么程度是故意伤害犯罪
      伤害到什么程度是故意伤害犯罪故意伤害罪认定要求是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包括轻伤、重伤及死亡,但如果造成的是轻微伤的情况,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