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三、离婚过程子女抚养方面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四、离婚过程中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收集技巧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更应该掌握收集证据的技巧,技巧分类如下: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事实婚姻的责任是什么?
      事实婚姻的责任是什么?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责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夫妻有平......


·在我国离婚孩子抚养费谁支付
      在当今社会来说,抚养一个孩子对父母双方来说往往付出的心血都是比较多的。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本身就会给孩子的心理带来一定的阴影,所以孩子在离......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


·工伤认定书去哪里取?
      工伤认定书去哪里取?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


·民事诉讼公告送达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民事诉讼当事人在申请诉讼时,要提交上诉书,人民法院综合考量后将公告送达给被告,那么,民事诉讼公告送达是什么?一般而言,公告送达就......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原来城市规划落后的原因,导致现在在城市的发展种不得不面临着拆迁征地等问题。依据我国的法律规......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算是辞职吗?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算是辞职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


·驾驶员对事故现场怎么样处理?
      一些驾驶员缺乏对现场处置的基本知识,一旦突然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表现为:一是面对目不忍睹的惨状和伤者的哭喊以及大量围观的群众,束手无策,惊慌失......


·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有哪些
      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有哪些林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


·怎么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
      怎么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一、怎么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


·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要包括哪些
      犯罪主要是指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刑法,而在刑法当中,对于所谓的犯罪又分为过失,主观,行为犯,结果犯等各种不同类型。除了具体的刑事犯罪案件有构成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