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募基金备案实际时间是多久?都需要哪些资料?

私募基金备案实际时间是多久?都需要哪些资料?
  
  对于私募基金,从国家证券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来说,虽然说只要公司只要注册资金达到要求就可以成立,但是私募基金公司运营后,募集私募基金在在募集完毕后是需要向证监局登记备案的。那么私募基金备案实际时间需要多久呢?备案都需要哪些材料呢?为您解答。
  
  一、私募基金备案实际时间是多久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备案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依法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初次开展资金募集、基金管理等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前,应当按照规定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二、私募基金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一)外包业务机构情况表
  
  外包机构营业执照
  
  (二)私募基金信息情况表
  
  A、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型、公司型基金适用)
  
  2、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风险揭示书
  
  4、投资者承诺函
  
  5、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6、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
  
  7、委托管理协议(若有)
  
  8、基金托管协议(若有)
  
  9、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
  
  10、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
  
  11、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
  
  12、销售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
  
  13、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
  
  14、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若有)
  
  15、TA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功能说明。(若有)
  
  16、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
  
  17、委托外包协议(若有)
  
  B、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性、公司型基金适用)
  
  2、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风险揭示书
  
  4、投资者承诺函
  
  5、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6、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
  
  7、委托管理协议(若有)
  
  8、基金托管协议(若有)
  
  9、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
  
  10、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
  
  11、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
  
  12、销售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
  
  13、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
  
  14、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若有)
  
  15、TA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功能说明。(若有)
  
  16、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
  
  17、委托外包协议(若有)
  
  C、私募创业投资基金
  
  1、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性、公司型基金适用)
  
  2、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风险揭示书
  
  4、投资者承诺函
  
  5、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6、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
  
  7、委托管理协议(若有)
  
  8、基金托管协议(若有)
  
  9、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
  
  上述内容是私募基金备案实际时间以及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在进行私募基金备案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要求准备好各种材料,若是材料不全备案是不会通过的。当然若是备案没有通过可以修改增补后再次提交备案申请,证监局对于修改的次数是没有规定的,若是感觉资料比较繁琐还可以找中介代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提出重新工伤鉴定怎么办?
      在发生工伤进行鉴定后,可能出现公司或劳动者其中一方或两方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的情况。这时就需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公司提出重新工伤鉴定怎么办呢......


·初犯盗窃罪最多判几年
      刑法第264条具体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规定,而法官在实际量刑的时候,则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同时也要考虑到当地的经济水平。那要是行为人初......


·离婚财产反诉状应该怎么写
      离婚财产反诉状应该怎么写一、离婚财产反诉状应该怎么写反诉人(本诉被告):(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所、身......


·我国屋面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是什么?
      我国屋面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是什么建筑是人们安身之所,建筑也是您办公,做事的基础设施。所以建筑的质量是非常关键的。而屋面工程对于工程建设是很重......


·最高院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诈骗在我国其实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不同于传统诈骗方式的诈骗,比如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等,但对于这些......


·私募基金风险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风险管理制度是怎样的?私募基金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


·婚姻法出轨抚养权分配怎么处理?
      维系家庭的纽带不仅是婚姻关系还包括了孩子这一关系的结晶,但是如果遭遇感情的破裂,婚姻的失败,其对无辜的一方孩子所带来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那么......


·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
      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一、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租赁住房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涉及到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关系,情况比较复杂,既要对房屋所有人......


·第三人能代理上诉人吗
      在我国,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同时不能够自己解决的时候,我......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加名离婚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加名离婚如何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


·商标侵权投诉方式有哪些?
      一、商标侵权投诉方式有哪些?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