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吗

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吗
  
  一、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吗
  
  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是可以的,但是私募基金经理在投资的时候记得要用你自己的钱,要是挪用私募基金公款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二、私募基金的概念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三、私募基金经理的含义
  
  私募基金经理是管理和经营私募基金的人。所谓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资金量比较大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目前在我国对私募基金还没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处于半地下半公开状态,私募基金从业人员都渴望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四、证监会对私募经理的规定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提出了相应的规范性要求,列举了禁止从事的行为:
  
  第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第二,不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第三,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第四,是侵害、挪用基金财产;  
  
  第五,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第六,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第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第八,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常交易活动;  
  
  第九,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看了上述内容您知道了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吗。虽然我国的证监会没有禁止私募基金经理开设账户自己炒股,但是出于私募基金经理这个职业的特殊性,具体是否可以炒股还要看所在私募公司的规定。若是公司明确禁止基金经理开里账户炒股,那私募基金经理也是不能炒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监护人当然确定?
      一、监护人当然确定有哪些标准(一)、怎样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未成......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有什么不同
      在合同关系中,同样是不讲诚信、有欺骗行为,有时候仅会被人定为民事欺诈,但有时却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的刑事犯罪。那么,在法律上,合同诈骗罪与民事......


·通常是如何合作投资的?
      通常是如何合作投资的?投资合作是很常见的,许多企业或者个人都选择了合作,目的就是发展自己壮大自己,当然也是为了能够获得充足的发展资金,合作......


·办理监护人手续去哪办理
      办理监护人手续去哪办理没有规定的监护人的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据此,该监护证明到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开具就可......


·最高院聚众斗殴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最高院聚众斗殴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其实最近几年来,从聚众斗殴的这种犯罪行为上来看,现在持械聚众斗殴的案发比例是非常高的,甚至双方互殴的过程当中......


·法律规定犯罪主体是什么
      犯罪主体是什么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须要什么资料?
      我们都知道一般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是必须办理国有土地证的,这样的话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须要什么资料?必须要有当地政府的批......


·购房成为了每一个在外漂泊人的心愿,所以买房子也成了这些人的头
      购房成为了每一个在外漂泊人的心愿,所以买房子也成了这些人的头等大事。很多人省吃俭用才能买上一套房子或者付完收款当房奴,所以对于买房子一定要小......


·确认患有职业病,公司安排调岗怎么办
      确认患有职业病,公司安排调岗怎么办?在实际中,要是确认患有职业病了,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需要及时给该员工安排职业病待遇。在安排职业病待遇的时......


·国家赔偿申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冤案的发生有所无法避免,所以国家有国家赔偿来弥补冤案的发生,国家也正在整顿尽量减少和避免冤案的发生。国家赔偿是法院还没有给你定罪或者......


·构成犯罪预备判刑几年?
      构成犯罪预备判刑几年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