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胶州医疗纠纷律师可以在哪些方面提供帮助?

胶州医疗纠纷律师可以在哪些方面提供帮助? 一、医疗纠纷可能出现的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二、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误区
  误区之一: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误区之二:病人进医院等于进"保险箱"因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导致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人们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增加了受损害的风险。最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进医院不等于进了"保险箱"。
  误区之三:经济补偿等于经济赔偿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有的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三、有哪些新的特点
  1、数量逐年增多:医疗投诉多,要求医疗技术鉴定的多,要求伤残鉴定的多,同时新闻媒体参与的也增多;
  2、院方败诉的增多: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采用的"举证责任倒置",使医院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增多;
  3、 赔偿数额增大:医疗纠纷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向医院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只要有对医院不利的情况,尤其是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时患者和家属就大肆喧闹,要求赔偿,数额越多越好;
  4、处理困难增大:多数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复杂,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而且社会各界一般认为患者是弱势群体应当加以特殊保护,因此处理起来非常困难;
  5、社会影响增大:特别是有些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因患者要求高额赔偿不能满足,而反复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及相关媒体投诉,加之有些媒体缺乏医学知识,不明事实真相,盲目炒作,给医院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坏。
   以上便是对问题 胶州医疗纠纷律师 可以在哪些方面提供帮助的简单回答,确实一位律师在医疗纠纷中发挥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而且律师对于与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较为熟悉的,所以遇到医疗纠纷找一个靠谱的律师才是最好的选择。当然面对医疗纠纷处理是其次如何预防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款给朋友合同到期不还款怎么办
      借款给朋友合同到期不还款怎么办,应当搜集借款证据,如果协商不能要回,应当在两年诉讼期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如果超过两年诉讼期限,法院不予受......


·放弃遗产继承应该怎么办理?
      放弃遗产继承应该怎么办理?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


·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交通肇事罪是如何处罚的?
      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交通肇事罪是如何处罚的?毒驾,顾名思义也就是吸毒后驾车,由于吸毒者吸毒后往往神志不清,因此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如果行为......


·新入职需要材料一般都包括哪些?
      新入职需要材料一般都包括哪些?1、员工个人简历1份2、身份证、相关毕业证、学历证、各类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学信网打印出来的学......


·实践中究竟怎样才算近亲结婚
      需要注意,打算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之间必须要先搞清楚我国《婚姻法》中关于结婚的条件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了近亲之间是不能结婚的。但实践中究竟怎样才......


·国庆节火车票预售期是多少?
      在社会生活中,可能大多数人都有与火车票打交道的机会,每到节假日出游的时候,或者公司派出差的时候,春节的时候人口大迁徙,都会遇到火车票。如今它......


·解除买卖合同后以物抵顶的货款金额需要偿还吗?
      解除买卖合同后以物抵顶的货款金额需要偿还吗?解除买卖合同后以物抵顶的货款需要偿还,关于以物抵债,分为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的以物抵债和债务履行期......


·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一、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


·如何保障离婚协议的顺利进行
      1、相关权证先交付,在离婚的商谈过程中,涉及不动产由一方名下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的,由于当事人常会要求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办理,为......


·夫妻之间分居多久可申请离婚
      离婚只要理由充分,达到法定标准即可,不需要根据分居时间进行离婚,随时可以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


·20年产权续期费用是多少
      20年产权续期费用是多少?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没有统一的规定,需要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咨询。按《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