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募基金退出方式一般有哪些?

私募基金退出方式一般有哪些?私募基金退出方式
  1、目标公司上市
  目标公司上市,即所谓的首次股票公开发行。目标公司上市后,私募基金可以卖出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票,成功退出。
  无论对于私募基金而言,还是对于目标公司而言,目标公司上市都是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最好途径,是私募基金最理想的退出方式。
  对于私募基金而言,目标公司一旦上市,其退出时机的选择就很自由,而且,一般情况下,目标公司上市后,其退出获得的溢价会很高。因此,私募基金在选择目标公司时,就会考查目标公司在近期的业绩能否达到上市要求,其股权结构适合在哪个市场上市。另外,他们在包装目标公司方面的经验以及他们在证券市场方面的资源网络也有利于目标公司未来的顺利上市。
  对于目标公司而言,在引入私募基金的时候,一般也会管理层持股作出安排。目标公司上市后,一旦限售期结束,大部分的管理层便可以实现其利益,者对于管理层而言,无疑是最好的激励;此外,我国《公司法》允许公司回购股份并奖励给职工,这就为目标公司上市后采用期权等一系列激励员工的方式,保持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竞争力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因此,这些措施有助于激发管理层和关键员工的积极性,推动目标公司达到上市要求。
  2、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即私募基金通过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从而实现退出。 虽然目标公司上市是私募基金最好的退出方式。但是,上市并不是每个目标公司都能做到的。股权转让的退出方式也是不错的选择,特别是在股市行情不好时。股权转让退出方式也有它的优点;私募基金可以任意时候将其持有的股权变现,而且与目标公司上市相比,这种退出方式操作程序比较简单,成本也低很多,并且适合各种规模的目标公司。
  具体而言,私募基金转让其股权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在内部公司内部转让,另一种是向目标公司外部转让。
  内部转让包括目标公司原有股东转让、向目标公司管理层转让以及向目标公司员工转让。一般而言,在私募股权融资协议中约定回购条款,既如果目标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上市,目标公司就必须以适当的方式以约定价格(或者约定计价方式)回购私募基金所持有的股权。这里说的适当的方式就包括约定的主体(原股东、管理层或员工)进行回购。
  外部转让是指私募基金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向目标公司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包括其他私募基金、战略投资者等)转让。这种转让必须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有些私募基金会在投资协议和章程中约定目标公司原有股东必须同意私募基金转让其股权,甚至要求目标公司原有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减资或清算
  减资或清算,即通过减少目标注册资本或者清算、解散目标公司,从而实现私募基金的退出。
  减资或者清算都是私募基金和目标公司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目标公司因为某种原因经营不成功,在不能上司,也无人愿意受让私募基金所持有额股权的情况下,就只能走这一步。
  减资尚能维持公司的存在,而清算则需解散公司,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采用的退出办法。
  关于私募基金退出方式这个问题,通过上文,我们知道私募资金一般有三种退出方式。这三种方式各有各的优点,也有一定的不足,所以我们这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最为合理的方式。更多关于私募基金推出方式的介绍,关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太阳能电池板购销合同范本
      太阳能电池板购销合同范本太阳能电池板购销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购销合同,每一种购销合同,其实都是大同小异的,只是在细节上有所差距。那么,对于太......


·当事人如何推翻遗嘱公证?
      当事人如何推翻遗嘱公证?公证遗嘱是在公证人员面前签署的遗嘱,在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遗嘱存在欺诈、胁迫或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何时生效
      解除劳动合同何时生效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立即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


·民事诉讼一审具体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一审具体流程是什么?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在我国,无论是取得何种累心规定土地的使用权都是由年限的规定的,大部分土地,在年限届满后,若土地使用人未作出任何表......


·一、酒驾跟醉驾的区别是什么?
      一、酒驾跟醉驾的区别是什么?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处罚尺度分别作了规定,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


·制造枪支买燕尾型材犯法吗?
      有些年轻人出于好奇,在网上购买燕尾型材,用来制造枪支。这种型材是制造气枪的主要材料,一般是不允许买卖的。我国历来对枪支控制的非常严格,对于制......


·取保满一年了退回补充侦查合法吗?
      一、取保满一年了退回补充侦查合法吗?不合法,已经超过法定期限,可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给出结论,无果可向检察机关申诉。因为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


·国家征收土地怎么计算方法?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有960万平方米,可以说得上地大物博,虽然如此,可是,许多土地得不到合理的配置,资源浪费,于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颁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