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对商标印制的规定

 对于“商标印制”,《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是这样定义的:“本办法中的‘商标印制’是指印刷、制作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商标标识的行为。”由此可见,商标印制的范围是很广的,可以说除在商品上直接使用商标以外,几乎所有制作带有商标的物品的行为都属于“商标印制”的范畴。

    根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商标印制管理的基本框架是,商标印制单位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具备条件的才能开展商标印制业务,从事商标印制的企业除必须具备相应的设备并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外,其从事商标印制的业务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商标法律知识,以确保商标的印制依法进行。
依法登记从事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项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要承接商标印制业务的,应当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时,需要按规定填写《印制商标单位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企业,至少应有三名取得《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这些人员资格证书的取得,必须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考核产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会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小孩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等内容在离婚协议中......


·醉驾的法律后果
      醉驾的法律后果(一)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在国外结婚,后回国与第三人结婚,构成重婚吗?
      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


·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共同承担?作为夫妻是要有难同当的,在关系存续期间有债务问题也要一起面对。但是在结婚之前关于的财产问题是一定要说明白的,如果一方......


·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否缴纳上诉费
      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否缴纳上诉费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否缴纳上诉费?(一)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预交案件受理费,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在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


·实害犯和具体危险犯的区别是什么?
      实害犯和具体危险犯的区别是什么危险犯的既遂,要求行为人实施的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只要造成足以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状态即为既遂.并不以严重后......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有没有赔偿?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有没有赔偿?如果符合相应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通知工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


·单位工伤认定做假怎么处罚?
      单位工伤认定做假怎么处罚?一、社保部门可以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交给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二......


·一、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领取失业金?
      一、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领取失业金?解除劳动关系后领取失业金需要遵守以下流程: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


·法院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


·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
      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