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解除股权转让案例相关法律处置

解除股权转让案例相关法律处置股权转让对于股东而言,十分有利。其不仅保证了股权的自由流动,还能最大化地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由此而来产生的纠纷也逐渐增加。那么,关于解除股权转让案例及相关法律处置是怎样的呢?律师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解除股权转让案例某甲和某乙订立《股权转让资金分期付款协议》的目的是转让某乙所持A市变压器集团B市电器有限公司6.35%股权给某甲。根据某甲履行股权转让款的情况,除第2笔股权转让款150万元逾期支付两个月,其余3笔股权转让款均按约支付,某乙认为某甲逾期付款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退回了某甲所付710万元,不影响某甲按约支付剩余3笔股权转让款的事实的成立,且案件一、二审审理过程中,某甲明确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因此,某乙签订案涉《股权转让资金分期付款协议》的合同目的能够得以实现。另查明,2013年11月7日,A市变压器集团B市电器有限公司的变更(备案)登记中,某乙所持有的6.35%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某甲名下。二、解除股权转让案例相关法律处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第二款规定,“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约定违反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主张该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期付款买卖的主要特征为:一是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价款分三次以上,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之后买受人分两次以上向出卖人支付价款;二是多发、常见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一般是买受人作为消费者为满足生活消费而发生的交易;三是出卖人向买受人授予了一定信用,而作为授信人的出卖人在价款回收上存在一定风险,为保障出卖人剩余价款的回收,出卖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上文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人。尽管案例涉股权的转让形式也是分期付款,但由于案例买卖的标的物是股权,因此具有与以消费为目的的一般买卖不同的特点:一是某甲受让股权是为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获取经济利益,并非满足生活消费;二是某乙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让人,基于其所持股权一直存在于目标公司中的特点,其因分期回收股权转让款而承担的风险,与一般以消费为目的分期付款买卖中出卖人收回价款的风险并不同等;三是双方解除股权转让合同,也不存在向受让人要求支付标的物使用费的情况。综上特点,股权转让分期付款合同,与一般以消费为目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有较大区别。对上文案例中《股权转让资金分期付款协议》不宜简单适用《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解除股权转让案例及相关法律处置。很显然,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权与普通的合同解除权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在解除股权转让时,我们应该慎重对待这类股权合同的解除权,更要考虑如何保障受让方的利益。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不到20%要扣分吗
      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1)、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保险公司法人资格是什么?
      保险公司法人资格是什么?近些年来,我国的保险行业不断的发展,保险行业的业务也逐渐地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公司的......


·故意伤害罪可以表现为哪些?
      故意伤害罪的表现最常见的就是在出于故意的主观心态下,给对方的人身造成了损害,其中要求损害程度必须要达到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才行,因此就有可......


·酒后犯罪能否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说明:一、醉酒的人犯罪也是犯罪;二、对醉酒犯罪人应当追究刑事责......


·可以多次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可以多次要求变更抚养权吗?一、可以多次要求变更抚养权吗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多次变更的,......


·商铺转租可能承担哪些风险
      商铺转租可能承担哪些风险提示风险一、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转租,是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必须得......


·合同到期后单位有权不续约吗
      合同到期后单位有权不续约吗?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必须续签的特定情形下,是否续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因此,员工无......


·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税?股权转让的转让方需要缴税,转让方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公司,其两者的缴税方式也不同。那么到底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转让......


·孩子未满两周岁离婚给谁抚养权?
      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离婚现象越来越趋于平常化,但是一旦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会一再演变成全家老小共同参与的“抢孩大战”。当然为人父母,想要......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做?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做?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立即停车,并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保护现场就是尽量不改变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