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是否会犯罪,基金成立的条件?
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因此,如果私募基金的管理人非法集资的,可能会涉嫌非犯罪而受到处罚。
二、私募基金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由上可知,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这种行为是极可能会涉嫌犯罪的,而最容易触犯的罪名则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以及集资诈骗罪这两个罪名,无论触犯到哪一种,行为人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在这里要提醒您,无论是成立私募基金还是购买私募基金,最好还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为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知识产权合同模板的内容应当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合同模板的内容应当包括哪些?合同是非常常见的,因为不管在什么样的领域内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知识产......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房屋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一甲方(出租方):xx乙方(承租方):xxxx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原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的条件是什么?一、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
·泰州市高港区银杏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泰州市高港区银杏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产权调换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价×合法建筑面积装饰装潢及附属......
·无证驾驶肇事不赔偿怎么办
要是已经认定是他的责任,就可以要求法院执行科强制执行。无证驾驶,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罚款200-2000,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具体金额和拘留天数......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是什么?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是什么?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主要是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
·承运人哪些情况可以不用赔偿
承运人哪些情况可以不用赔偿(1)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地震等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怎么确定
法官在对犯罪分子作出量刑处罚之后,一旦判决生效,那么就应该按照规定来执行具体的刑罚。此时,针对不同的刑罚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机关。那么剥夺政治权......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有哪些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有哪些公司并购财务问题应该注意的问题:1、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多久失效?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多久失效?(一)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