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已经届满的案件,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再审的,应不予受理;
(2)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尚未届满的案件,应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剩余申请再审期限少于六个月的,不论依据何种事由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期限一律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计算。
2、剩余申请再审期限超过六个月的,除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申请再审的以外,申请再审期限计算至2013年6月30日。
3、剩余申请再审期限虽然超过六个月,但是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申请再审的案件,申请再审期限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计算两年。
二、受理阶段对于申请再审期限的审查标准 关于在受理阶段如何审查申请再审期限的问题,对于2013年1月1日以后生效的裁判,当事人在裁判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的,不必区分所依据的事由,均符合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规定。如果当事人在裁判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申请再审,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须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申请再审。
2、应书面说明所依据再审事由的发现时间,并提交相应证据,以便审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是否超过六个月。
3、应提交支持再审事由的新证据材料并说明该新证据材料足以推翻原裁判的理由、证明原审主要证据系伪造的证据、原审依据的裁判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证据,或者审判人员枉法裁判的刑事判决或者纪律处分决定。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是以6个月为界限的。如果当事人不服从一审的判决可在6个月内提起再审的请求,当然再审的请求也要合乎常理,主要还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因谋取自身私利而提起再审。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监护人承担什么责任
监护人承担什么责任无过错责任,监护人按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并且推定发生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行为时监护人在管束监护人方面有过错,如监护人举证已......
·正当防卫与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我们如果遇到危险的时候是可以防卫我,对于防卫我们国家也是有着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其中对于防卫可以分为正当防卫和不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我......
·缓刑的基本条件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
·劳动者签了工作合同能毁约吗
劳动者签了工作合同能毁约吗?签了工作合同是不能随便毁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市场秩......
·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一、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
·发票认证后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发票认证后对方作废了怎么办?发票认证后对方作废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分两方面来讲。首先,这种情况本不应出现。因为,按照现行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需要......
·必备材料
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
·虚开增值税票罪的类别
虚开增值税票罪的类别一、虚开增值税票罪主要分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从主体资格上来......
·一、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2019年是多少?
一、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2019年是多少?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