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转让财产原值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财产原值如何确定?一般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众多股东出资设立的,而且股东在公司中也会占有一定的股权。但是股权也可以进行转让,当我们进行股权转让时,为了保障我们自身的利益,我们需要确定股权转让财产的原来的价值。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股权转让财产原值如何确定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帮助您。一、股权转让财产原值概念股权的定义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可以看出,股东享有两种权利: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因此,在我国,人们通常将股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统称为股权。股权产生之后,股权转让市场也随之形成。股权转让市场有上市股权转让市场和非上市股权转让市场之分。上市股权转让要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但非上市股权转让由于股权属性界定不清,目前处于税收政策缺位状态。二、股权转让财产原值作用股权转让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却与税收有着紧密的联系。为加强对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加强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三、股权转让财产原值如何确定《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上述我们已经为您介绍到,股权转让财产原值一般是按照股东现金出资的方法来取得相应的股权,以此来确定股权转让财产原值,不过确定股权转让财产原值,还应找专业人士来确认,以免发生什么不必要的纠纷。希望上述解答能够解答您的疑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刑事赔偿责任可以相互折抵吗
      一、交通事故刑事赔偿责任可以相互折抵吗?刑事责任无法折抵民事赔偿,但积极赔偿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


·一、非农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一、非农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不是遗产。《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


·微博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哪些?
      微博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哪些?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等。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


·集体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集体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


·私募基金合规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合规管理制度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合规管理制度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合规流程制度,并保障合规流程介入基金日常运营的各个关键环节。对于基金募......


·各行业误工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各行业误工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付标准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付标准的计算公式是什么?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乘受诉法院......


·犯罪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一、犯罪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看到厂里招收童工怎么办?
      未成年人身心比较脆弱,在我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国家专门为这些未成年人制订了一系列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希望他们能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学习并成长为国......


·通信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通信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合同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对合同的书写以及法律效力有一定的了解,合同的主要作用就是互相制约双方,保证双方的利益......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变更?
      在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则会对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由于房产与现金等财产不同,房产分割完之后,必然会只有一方可以拥有该房子的产权,房产证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