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哪些项目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哪些项目就医疗事故实际造成了患者人身伤残来看,此时对伤残等级具体分为了四级,而这四级也是对应了人身伤残等级中的十级的,但需要注意此时还包括了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针对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具体的赔偿项目不同,那究竟三级医疗事故赔偿哪些项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三级医疗事故赔偿哪些项目三级医疗事故赔偿的金额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二、三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指数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三级医疗事故中具体对应了人身伤残等级中的六到十级,这其中不同的等级,规定的具体赔偿指数是不同的。至于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其实与其他等级的赔偿项目是差不多的,但还是结合实际情况,看是否产生了相应的项目,赔偿的时候还是要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典小区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
      民法典小区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物业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


·无期徒刑能减刑吗,无期徒刑能否减刑
      单从无期徒刑这几个字上来看,可能很多人都认为此时就要一辈子坐牢了,但其实并不然。我们发现,很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最终都是出狱了的。这究竟是为......


·工作九个月被辞退的赔偿应该怎样补偿
      工作九个月被辞退的赔偿应该怎样补偿应该多补1个月工资补偿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眼眶骨折轻伤一级赔偿50万合理吗?
      眼眶骨折轻伤一级赔偿50万合理吗?一、眼眶骨折轻伤一级赔偿50万合理的原因轻伤一级,不是决定赔偿数额的,是决定案件性质的,具体赔偿,要看你们......


·持刀抢劫伤人怎么判
      抢劫是一种令人唾弃所不耻的行为,而持刀抢劫伤人更是令人痛恨,这种行为在我国刑法上是会进行相应处罚的,那么持刀抢劫伤人怎么判刑呢?下面我们在下......


·合同纠纷几种主要类型是什么?
      合同纠纷几种主要类型是什么一、合同纠纷几种主要类型是什么①因合同订立而引起的合同纠纷。合同的订立关系到合同是否成立,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


·退回补充侦查拒绝拿回是好事吗?
      一、退回补充侦查拒绝拿回是好事吗?退回补充侦查拒绝拿回是一种对案件审理负责的态度,并不存在好与不好。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


·交通责任认定书要载明哪些内容
      交通责任认定书要载明哪些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


·单身可以收养小孩吗
      单身可以收养小孩吗一、单身可以收养小孩吗单身可以收养孩子吗?这需要看我国收养法是怎么规定收养孩子所需要的条件的。按照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孩子时,......


·涉外离婚如何变更子女抚养费
      涉外离婚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也是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处理的。而日后可能会因我I诶一些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子女抚养费。那么涉外离婚如......


·劳动合同可以推迟到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推迟到签吗?一、劳动合同可以推迟到签吗?可以的,但要在一个月内。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处于无劳动合同的状态,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