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现在医疗保险不仅可以在城镇报销,在农村也可以报销,并且农村医保是有自己的报销比例的,但是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今天我们给您详细说说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怎么样的。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补偿:
  
  (1)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4、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有关农村医保报销比例的信息基本上就是这样,大部分的农村报销都是按这个比例来,部分地区有自己的规定,那就按自己当地规定来计算,如果想用医保来报销,那么就需要一直给医保缴费,保证自己的医保是属于一种激活的状态,希望可以帮到您。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车祸申请误工费报告证据需要哪些?
      一、车祸申请误工费报告证据需要哪些?根据要求,车祸受害人主张误工费时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交证明自己收入状况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提供收入证明,......


·通过信用卡诈骗60万判几年?
      信用卡诈骗罪是我们常见的一种罪名,最为普遍的表现形式是冒用、盗刷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触犯信用卡诈骗罪,会被判处一定的刑罚。......


·老人遗嘱房子如何直接继承
      老人遗嘱房子如何直接继承份遗嘱为准。公证员说,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最终的遗嘱。因此,遗嘱受......


·在我国国庆是带薪假期吗
      相信对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我国公民是再清楚不过的了。像中秋节,春节,国庆节等这些,一般国家的正式单位到法定节假日以后都会安排休息的。私企如果......


·夫妻互为监护人是对的吗?
      夫妻互为监护人是对的吗?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行为能力,则另一方是法定监护人。如果双方均没有丧失行为能力,就不存在监护人......


·入职先交违约金是不是属于违法
      劳动者是光荣的,只有通过劳动,能够促进社会以及历史不断发展。在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劳动法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违反劳动......


·做自然人股东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做自然人股东破产债务怎么处理?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1......


·现今行政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吗
      一,现今行政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吗(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否登记生效?
      著作权转让的效力确定与商标权与专利权不同,著作权的转让,相关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进行登记后才生效。根据《著作权实施条例》第25条,与著作权人订立专......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如果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财产分割时就可以分割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形:1、婚姻期间夫妻......


·疫情期间辞退合法吗
      不合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受相关措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