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解决公摊面积纠纷

在我国,一般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如果就公摊面积发生了争议,该怎样解决公摊面积纠纷?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样解决公摊面积纠纷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对此尽管《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等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个别发展商仍然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调整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误差。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二、公摊面积纠纷如何解决在购房合同中,赠送面积可以附加条款的方式予以注明,不存在写入合同就要计入房价的问题。然而,对于这次纠纷中的刘先生来说,置业计划书本身不能作为证明开发商违约的法律证据。没有标明赠送面积属于合同约定不明,但在目前开发商没有明确否认赠送面积的情况下,购房者难以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当开发商存在事实违约,即在所售房屋中并无赠送面积时,购房者可搜集所购买户型的楼盘户型图、海报、宣传画册以及当时提供的置业计划书等开发商宣传资料,证明当时确有赠送面积的承诺。当法院采信购房者提交证据时,购房者也并非一定可以拿回全部已经支付的定金等款项,而是应按照售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相应赔偿。在生活中,我们一般购买的商品房都有独有面积和公摊面积组成。对于公摊面,各位业主应该共享权利,共进义务,尽量避免发生纠纷。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即使发生了纠纷,也要妥善解决。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怎么处罚?
      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付清全款婚后又申请贷款离婚后要一起承担贷款吗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付清全款婚后又申请贷款离婚后要一起承担贷款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


·不批捕取保超时会怎么处理?
      一、不批捕取保超时会怎么处理?不批捕取保超时可能会加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处罚,检察院不批捕被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就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


·长沙县征地补偿条例是怎样的
      长沙县征地补偿条例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按照《长沙市征地......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处理我国法律规定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


·夫妻个人债务指什么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清偿
      我国的夫妻个人债务制度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做出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是......


·房地产产权面积其实也就是指房屋的产权面积,一般就是登记在产权
      房地产产权面积其实也就是指房屋的产权面积,一般就是登记在产权证上面的面积,通常在结算房价的时候就要根据这一面积来进行计算。那具体来说这个房地......


·婚内夫妻之间借款有效吗
      婚内夫妻之间借款有效吗一、婚内夫妻之间借款有效吗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


·车祸撞死人怎么判刑处罚
      车祸撞死人怎么判刑处罚一、车祸撞死人怎么判刑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法院对农村夫妻离婚财产案件如何处理?
      近几年,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离婚率都有很大的增加。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应该对财产的分割作也协商,实践中财产分割很容易引起夫妻双方......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区别是什么(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