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的规定? 一、适用法律确定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外商投资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作详细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
   二、需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因下列原因而提出解散的,需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企业权力机构(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关于提前解散企业的决议以及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1、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 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二)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三) 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三) 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四) 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一) 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二) 合作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其它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三) 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同时提供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判决或裁定中明确有下列情形:
  1、中外合作企业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2、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部分股东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在经营管理出现“僵局”,并且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办法》废止前,依据《办法》特别清算已经开始的,特别清算程序可继续进行,清算委员会依法做出的清算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商务部的规定,在《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问题参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因各种原因解散的需向审批机关提交材料。更多相关知识,详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起诉书要交几分
      要是夫妻无法协议离婚,而此时一方又有很强的离婚意愿的,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就要求以书面的离婚起诉书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您知道......


·发生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是去与对方协商之后就是等待交警的处理
      发生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是去与对方协商之后就是等待交警的处理了,但还有一点,那就是在等待处理之后还需要去保险公司定损,但是很多人就会有一个疑......


·刑法中虚假诉讼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虚假诉讼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一、刑法中虚假诉讼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虚假诉讼罪】以捏......


·刑法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


·关于网络诈骗属于什么犯罪
      关于网络诈骗属于什么犯罪网络诈骗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网络的形式进行骗取他人的财产,这其实也是诈骗的一种新形式。众所周知,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诈骗数......


·一,法律上离婚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理
      一,法律上离婚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理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申请个人购房贷款,所购房必须为现房或多层主体结构封顶、高层完成总投资三分之二以上的......


·著作权申请到什么地方2023
      著作权申请到什么地方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


·事实劳动关系时间判定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事实劳动关系时间判定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


·父母离婚孩子多大判给父亲
      父母离婚孩子多大判给父亲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第一,......


·法定继承的概念是怎样的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
      法定继承的概念是怎样的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


·宾馆拆迁断水断电影响了生意,怎么维权?
      宾馆拆迁断水断电影响了生意,怎么维权?一、宾馆拆迁断水断电影响了生意,怎么维权?拆迁房是不可以强制断水断电的。被拆迁人首先应该明确断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