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成立投资公司须具备什么条件?

成立投资公司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成立投资公司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
  
  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
  
  1、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万元人民币。
  
  2、投资顾问有限公司:3万元人民币。
  
  3、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万元人民币。
  
  4、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5、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6、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商业贸易投资、教育基础设施及其咨询服务。
  
  二、注册投资有限公司的条件
  
  1、公司股东 :一个及以上股东。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2、监事: 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3、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投资管理公司根据注册性质不同要求资本金,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以上(2个股东以上为3万,一个股东需10万以上)
  
  4、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网上注册核准公司名称(用户名必须是拟设立企业的自然人股东之一或法人股东的职工),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
  
  5、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一般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可填报的经营范围可参考其他类别,主要包括六大类,每个类别里还可以进一步细分。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以上就是对成立投资公司须具备什么条件的详细介绍,不同类型的投资公司其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各位投资者要根据自身实力选择适合自己条件的进行注册。而投资者在加入投资公司前要对该公司有所了解,避免陷入假投资公司的骗局中。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怎么处罚酒后驾车?
      我国怎么处罚酒后驾车1.酒后驾驶酒后驾驶,一经发现,暂扣驾驶证的时间延长为六个月,而且罚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对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也......


·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如果因为一些债务没有办法清偿的,就可以宣告破产,破产就会有一个清算程序。那么关于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清算全称是破产清算,......


·诈骗罪共犯应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
      诈骗罪中,一个基本上是实行不了诈骗行为,需要多人共同操作,这就是共犯。但是很多人对诈骗罪的共犯不能正确的认定,这样就不能很好的处理案件。所以......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多少钱会立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多少钱会立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签订买卖二手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买卖二手房合同应注意什么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


·已经注册了的商标几年续展?
      已经注册了的商标几年续展?一、已经注册了的商标几年续展?已经注册了的商标满十年时可以办理续展手续。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一)可......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否单方面立遗嘱?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否单方面立遗嘱?对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以单方面立遗嘱的,一方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经济生活中,由于公募基金设立难度较大,不少发起人都选择了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但是,在选择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时......


·行政处罚后还能刑事处罚吗?
      刑事处罚主要是指罪犯违反国家刑法要求,其行为对他人或者国家社会造成严重后果,而接受的处罚;而行政处罚多指违反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后,接受相关机关的......


·多少岁不算童工
      对于童工的认定,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法律是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录童工的,对于用人单位违法招聘童工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