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定义
   (一)公司股票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从资产负债表上看,公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除以总股份数,即为每股净资产。经常接触到的市净率指的是每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市盈率是某公司股票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即需要多少年盈利积累才能达到当前股价。市净率和市盈率通常作为价值投资的重要评判指标。
   (二)公司债券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所规定的资金借贷双方的权责关系主要有:第一,所借贷货币资金的数额;第二,借贷的时间;第三,在借贷时间内的资金成本或应有的补偿(即债券的利息)。作为债务凭证可以像股票一样在市场流通买卖。
   二、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
   (一) 发行主体不同
  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二) 收益稳定性不同
  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赢利情况变动而变动,赢利多就多得,赢利少就少得,无赢利不得。
   (三) 保本能力不同
  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债一样;股票则无到期之说。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那时甚至连本金都会蚀尽。
   (四) 经济利益关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况表明,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持有者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 风险性不同
  债券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低;股票不仅是一般的投资对象,更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以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性大,但却又能获得很高的预期收入,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投入股票交易中来。
  另外,在公司交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支。这一点对公司的筹资决策影响较大,在决定要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时,常以此作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区别是什么?通过上文中对股票和债权的定义,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相信您对于股票和债券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区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而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股份转让上面也是有所不同的,您应该要进行区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对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一般会判几年?一、法院对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一般会判几年?法院对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判刑,主要是根据《刑......


·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一、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


·二手房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我们知道,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对于二手房买卖这种由于程序复杂等原因而容易发生违约的情形,约定违约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经常出......


·一、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注意什么?
      一、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注意什么?1、投保前问清保险公司规模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基本按照就近原则进行理赔。简单地说,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与距......


·什么是优先权请求?
      优先权是指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成员国中,某一申请人向两个国家分别提出过同一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相隔时间若不超过六个......


·著名商标注册转让有什么条件
      著名商标注册转让有什么条件一、著名商标的注册条件对已经注册的商标进行著名商标的认定后,该商标才会被称为著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是:1、......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一、什么是店面转让合同门面转让合同指甲乙两方在门面转让时签订的门面归属权的协议。一般这份合同会划分好双方权......


·无效婚姻的情形是什么,无效婚姻包括哪些情形
      有的人不满足结婚条件,但为了能够结婚而隐瞒一些事实,这种情况下缔结的婚姻一般是无效的。而对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


·如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如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


·商品房交付占有改定的情形是由法律条文直接规定的吗?
      商品房交付占有改定的情形是由法律条文直接规定的吗?商品房交付占有改定的情形是由法律条文直接规定的,占有改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定合同后视为交付,......


·成立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
      成立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我国的公司类型主要是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实践中成立不同类型的公司,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那其中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