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1、探望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2、探视权时间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一)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三)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四)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五)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
综上就是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介绍,对于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合法权利,除非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不然任何人都不能阻止这一权利的实现。但是法律对探视时间,没有作具体的规定,需要双方的协商来决定,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只能走法律的程序了,通过法院来判决。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给老员工股权要不要
可以要。员工持股计划,又称之为员工持股制度,是员工所有权的一种实现形式,是企业所有者与员工分享企业所有权和未来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员工通过......
·没有欠条怎么要回工钱
没有欠条可以通过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证据讨薪,比如工作证明,旧的工资发放记录,证人证言,考勤表等。欠薪事实存在的,可以选择三种途径......
·拆迁时住改商如何补偿
参照商业用房估价的,前提一般相同,即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续经营、持续纳税一定时间。对沿街的住改商房屋,其估价是根据营业年限,取其营业用房性质......
·绿灯闪烁过去算不算闯红灯吗?
在交通法规中的规定下驾驶的汽车是不能够有闯红灯的行为的,闯红灯是会被交警抓住然后扣分以及罚款的处罚的,但是一般的额您对于闯红灯的定义可能还不......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基本法律特征有:(1)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应......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土地是属于国家的资源,国家规定了公民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了转让、划拨等等。一些特定用途......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
·钢化玻璃能抗高空坠物是否有依据?
钢化玻璃能抗高空坠物是否有依据?高空坠物的伤害是不能预知的,钢化玻璃也并不一定就能够完全的抵抗高空坠物,有些特别坚硬的物品从高空当中坠落下来......
·强夺罪是自诉案件吗
法律没有强夺罪罪名。但是强行夺取他人物品的属于侵占罪,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商品房购销合同》作为商品房交易双方法律关系确立的主要依据,在购房过程中的重要性自不必说。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