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1条详解
(一)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按照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
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
3.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
5.限制条件。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所谓迫不得已,是指当危害发生之时,除了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之外,不可能用其他方法来保全另一合法权益。
6.限度条件。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所谓必要限度,是指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必要损害”的认定,应掌握以下标准。
(1)一般情况下,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益
(2)在人身权利中,生命是最高权利
(3)在财产权益中,应以财产价值过去时行比较,从而确定财产权利的大小。
(4)当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不能两全时,应根据权益的性质及内容确定权利的大小,并非公共利益永远高于个人利益。
7.特别例外限制。根据我国刑法第21条第3款规定,紧急避险的特别例外限制,是指为了避免本人遭受危险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一)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相同点
1.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2.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
3.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紧急避险的危害来源既可能是人的不法侵害,也可能是来于自然灾害,还可能是动物的侵袭或者人的生理、病理疾患等。
2.行为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不能针对第三者,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紧急避险行为的对象则必须是第三者,是合法行为对他人合法权利的损害。
3.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实施是出于必要,即使能够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允许进行正当防卫;而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则出于迫不得已,除了避险以外别无其他选择。
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对第三者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5.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是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的法定义务;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一)避险过当的概念和特征
避险过当,是指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避险过当,具有如下两个方面的特征:(1)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超过必要限度的避险行为,并造成合法权益不应有的损害。(2)行为人在主观上对避险过当行为具有罪过。避险过当的罪过只能是间接故意或者过失。
(二)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避险过当以紧急避险为前提。其目的仍然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遭侵害,故其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都较小,依照我国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对避险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该怎么写
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该怎么写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工作。根据《劳动合......
·辨认笔录辨认多人的要求是什么?
辨认笔录辨认多人的要求是什么?辨认笔录辨认多人的要求是依据《若干问题解释》当中,第90条必须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之下所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申报纳税?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申报纳税?一、企业股权转让的概念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
·到法院打官司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到法院打官司需要的证据有哪些一、到法院打官司需要的证据有哪些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一)原告(债......
·如果被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要求理赔可以吗?
如果被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要求理赔可以吗?如果是仲裁诉求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是因为不能调解,所以不能恢复劳动关系。那么,是可以要求理赔的。下面,......
·税务罚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税务罚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税务罚金的规定是按照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数额定期处罚罚金。税收罚金是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对违反税收法规的纳税人课处......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一、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无权处分不动产合同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无权处分不动产合同效力是怎么认定的?无权处分不动产合同是有效的,在债权形式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下,物权变动的合同和物权变动本身是两个法律事实。......
·信用卡临时额度不能分期,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临时额度不能分期,还不上怎么办?信用卡临时额度不能分期还不上可以通过最低的还款额度来进行还款,或者是向亲戚朋友借款全额还款。不能分期也要......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一套几本?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一套几本?一套房2个名字2本房产证。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