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六排镇城区部分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058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839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599元/亩到18396元/亩之间。
  六排镇城区部分以外的区域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666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96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242元/亩到16968元/亩之间。
  更新乡、向阳镇、岜暮乡、八腊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40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6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400元/亩到13600元/亩之间。
  纳直乡、三堡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20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801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00元/亩到12801元/亩之间。
  下老乡、坡结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20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8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00元/亩到12800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法中规定贩毒立功可以不判吗
      刑法中规定贩毒立功可以不判吗一、刑法中规定贩毒立功可以不判吗?贩毒的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的话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不被判刑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关于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企业收购的内容?
      关于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企业收购的内容有哪些关于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企业收购的内容有哪些?甲方拟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如果在检察院批捕后会告知单位吗?
      一、如果在检察院批捕后会告知单位吗?一般不会,但是公安机关是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批捕就是批准逮捕,就是刑事拘留快到期之前公安机关或检察......


·劳动合同薪资写多少钱?
      劳动合同薪资写多少钱?怎么填写?劳动合同中工资数额按双方约定如实填写。如果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为避免发生纠纷,应该一一写明。  ......


·什么是行政处罚机关的实施者?
      我们您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中国是文明大国,对于法律法规更加重视,因此将法律行为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刑事处罚,主要是针对于行为人伤害到他......


·行政拘留的关押场所是在哪里
      行政拘留的关押场所是在哪里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条中的规定,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


·交强险只垫付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您都知道交强险会对我们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时进行赔偿,但是还存在一些情况下,交强险是只负责颠覆不符的赔偿的,就像酒后驾驶的情况下,醉驾肇事的,......


·父母给的嫁妆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的嫁妆属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嫁妆属夫妻共同财产吗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


·非法集资钱追不回来怎么办?
      利益的驱使让各种变相的非法集资总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也让民众不明所以被眼前的高额利润所蒙骗,身陷其中的百姓醒悟时,既觉得丢人,又担心非法集资......


·变更、追加或撤回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第一百七十七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


·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的情形有哪些?
      老动关系存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一般劳动关系在员工入职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确立下来了,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