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作年限证明范本

在一些工作调动中,为了证明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认真完成工作或是对公司做出了一些贡献,没有一些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公司愿意将此员工介绍给其他单位,一般工作时间也是对员工工作能力的一种证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具一份工作年限证明,下面,我们就列举了一些行业的工作年限证明范本供您参考。
  
  
  【篇一: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我公司职工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始在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今,累计从事专业工作满_______年。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公司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V日
  
  【篇二: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 ,身份证号:??????? ,从2015年7月至今在我公司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已满7年。表现良好,深得公司好评!
  
  特此证明。
  
  ???????????? 有限公司
  
  工作年限证明范本6篇工作年限证明范本6篇
  
  ?????????? 年??????? 月????????? 日
  
  【篇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
  
  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该同志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已满7年,同意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特此证明。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篇四:工作证明】
  
  张三同志为我单位正式员工,自2015年6月起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共两年时间,在我单位工作期间无违反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同意其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
  
  特此证明。
  
  ??????????????? 公司
  
  单位(盖章)
  
  2015年02月19日
  
  【篇五:一级建造师报名工作年限证明格式】
  
  我单位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该同志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已满_________年,同意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特此证明。
  
  ????????????? 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篇六: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同志,累计从事企业培训相关工作共_____年。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 年_____月_____日
  
  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开
  
  1、社保
  
  2、原单位开具证明
  
  3、你现在档案发往哪了,去咨询一下,应该可以解决的。
  
  有了工作年限证明,到其他公司就业会更容易,也相当于是一份下一份工作的敲门砖。工作年限证明范本在上面列举了六份,是针对不同的行业的,您可以根据自己行业的不同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工作年限证明都是在原单位开具的,但是同样也提供社保来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内容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内容一、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情侣之间的借款是否需要举证有借贷合意
      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一方依据银行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而对方否认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并主张转款系基于双方特殊个人关系产生的其他法......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


·在单位楼上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楼上摔倒算不算工伤?在单位楼上摔倒算不算工伤需要视情况而定。比如说是在放假期间单位楼上摔倒不属于工伤,但是是工作时间,导致摔倒,认定成为......


·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合理期限是多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合理期限是多久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如无类似约定,要提供承租人另找房源的合理期间,实际操作中,一般为一个月左右。二......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签新合同?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签新合同?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


·做完工伤鉴定多久能拿到钱?
      在工作过程中,有些劳动者特别是高危行业的劳动者会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事故,导致严重受伤,这些事故可以归结为工伤。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需要及时去做工......


·被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被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1、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对方抢先注册了商标,若商标未获核准注册,仍处于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则可以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离婚分割房产财产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分割房产财产法院怎么收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一、争议仲裁的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之所以规定这一原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