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刑事范围是什么样的?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1、错误拘留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错误拘留不仅包括指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采取的拘留措施,而且包括对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人实行的拘留。
2、错误逮捕
错误逮捕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不应当逮捕而逮捕、违反法定程序逮捕等等;国家赔偿法上的逮捕是指没有犯罪事实而食施的逮捕,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司法机关食施逮捕时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但事后证明被逮捕人无罪的,仍然构成错误逮捕,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认定错捕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如果人民检察院因被捕的人无罪决定撤销案件的,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法院的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所作的终审判决宣告被告无罪的,对被告的逮捕应定为错捕。
3、无罪错判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无罪错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人民法院对无罪的公民判处刑罚。
(2)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3)原判决经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并且被告人被宣告无罪。
在进行国家赔偿的时候会根据相关案件的类型进行分类,在行政案件上有针对行政问题的国家赔偿,而对于刑事案件同样也是有国家赔偿刑事范围的。而一般来说属于刑事范围的国家赔偿一般包括错拘、错逮和错判,当出现上述情况的话受害人便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一、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我国的集资诈骗判几年?
集资诈骗在生活中经常遇到,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高,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加深,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对于集......
·违法禁止标线指示怎么罚款
违法禁止标线指示怎么罚款?违法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标准是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
·没有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没有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三种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三种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与他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并且进行各种合同的签订。其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权债务关系R签订合......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答辩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被答辩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
·一、重婚罪及其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重婚罪及其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
·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分手要退彩礼吗?
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分手要退彩礼吗??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
·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人
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1、被......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特殊规定有哪些?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特殊规定有哪些??除斥期间主要是适用于形成权,简单的来说,在此期间内香油权利人如果不行使权利,那么这项民事权利就消灭了。我国......
·检察院不批捕还要起诉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还要起诉吗?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