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保护中国童工呢?
一、从法律上保护童工权益
我国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由于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的生长发育期,国家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状况和生理特点,规定对未成年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卫生加以特殊保护。
1、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81号)、《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劳动部、财政部文件,劳力字〔1992〕27号)等法规和文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2、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也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二、严惩雇用童工者
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有关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对使用童工的单位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使用童工情节恶劣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对使用童工的有关责任人员,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违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和违反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的罚款具体项目标准为:
1、违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定:
(1)《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①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童工的;
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③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④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出具假证明的。
(3)《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①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②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④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四条: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①对单位使用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②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五条:数次、长期使用或一次使用多名童工及数次出具假证明的,加重罚款三倍。
2、违反未成年工保护规定:
(1)《劳动法》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应当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未成年工罚款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每侵害一名未成年工罚款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所以如何要保护中国童工的第一步就是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并鼓励公民进行监督举报。而那些已经在职的童工,用人单位要依照法律规定在工作过程中切实保护他们的健康安全。倘若童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侵权行为的,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异地管辖移送刑诉的程序是什么?
异地管辖移送刑诉的程序是什么?异地管辖移送的程序需要经过换押的司法程序,通过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之后才能进行移送,换押时,由移送机关填......
·厂家业务经理随意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厂家业务经理随意辞退员工怎么赔偿?一、厂家业务经理随意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长?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长?关于试用期,很多单位都会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约定,但是这并不代表就必须要约定试用期。如果进行了试用期约定的话,就必须......
·天津房屋抵押的贷款办理的条件
天津房屋抵押的贷款办理的条件天津房屋抵押的贷款办理的条件目前天津市的各大银行对申请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要求基本相同。1、年龄:要求原则上年满......
·自己被讹检察院批捕吗?
一、自己被讹检察院批捕吗?自己被讹若是不满足条件检察院是不会批捕的,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直接拍卖抵押物有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直接拍卖抵押物有什么条件一、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直接拍卖抵押物的条件当事人在打不动产官司的时候,选择的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
·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
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各地都在进行拆迁,城市和农村也都一样,拆迁的步伐都在加快。农村房屋拆迁也是需要根据标准来的,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
·打架斗殴派出所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殴打他人或以这是对于他人的一些身体造成了伤害的话,那么公安机关会派出工作人员来进行一定的处理。当然,构成犯罪也会按犯罪处理。这种情况下都......
·试用期单位解除合同规定
试用期单位解除合同规定一、试用期单位解除合同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作出劳动合同解除处理应具备以下要件:1、用人单位对录用岗......
·公安终止侦查什么意思?
一、公安终止侦查什么意思?公安终止侦查就代表人民检察院已经受理审查案件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出现终止侦查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