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车库买卖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车库买卖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275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小区内车库、车位流转制度的专门性法律规定,分别对车库、车位流转的限制性条件、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范围以及是否符合限制性条件的判断依据做出了规定。车库买卖合同协议书要在以上法律的基础上书写,下面是两面范文:
  一、范文一
  甲方(车库卖方): 电话:
  乙方(车库买方):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买方所购车库的基本情况:
  车库位置: 车库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 价 :
  有关事项: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壹间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车库的出售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结清。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后,甲方先交付车库钥匙,由乙方检查电动升降器及内部设施无异后,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出具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后,车库所有权归乙方。
  四、乙方在取得车库钥匙、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今后与本车库所发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因车库未办理产权证,今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或因政策要求需要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六、此协议收以甲方先交付车库钥匙,出具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乙方付款为条件,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可以要回款项或要回有关钥匙和权属证明,并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2000元人民币。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二、范文二
  出卖方: (甲方)
  买受方: (乙方)
  甲方将其所有的车库出卖于乙方,现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号的车库卖于乙方。
  2、 车库的具体情况:位置:__________,四邻:_________,面积:————,产权方式为:———————。
  3、 甲方出卖车库的价格为:—————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甲方。
  4、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该车库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将该车库及所有手续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5、 甲方保证买卖车库合法,不存在抵押等债务纠纷,否则视为甲方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双倍返还的法律责任。
  6、 在车库转移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车库买卖合同范本7、 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延迟付款,应承担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延迟交付车库将承担车库价格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8、 未尽事宜甲乙方协商解决。
  9、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车库买卖合同协议书要以相关法律为基础,双方友好协商后进行签订。车库买卖合同协议书没有固定的书写格式,内容上要写清楚车库的位置、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因素,建议最好请专业律师就那些审核,避免以后出现经济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继承房屋要缴税吗?
      继承房屋要缴税吗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应缴纳4%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而对于房产继承的遗......


·同时与2个公司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同时与2个公司签劳动合同会怎样?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出现法律规定的的情形时,双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


·来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们都知道只要是农民的地被国家占了,就会给农民赔偿所占土地的金额,但有些国家的赔偿款没有当时预想的那样,那么双方就会起争执,现在好多地方都是......


·走私普通物品如何处罚
      走私普通物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监外执行就是指犯罪嫌疑人按照实际情况是需要被拘役的,但是由于特殊情况犯罪嫌疑人可以呆在家中不需要坐监狱,但是也必须接受我国公安机关的监督。所......


·对于精神病适合关押吗?
      对于精神病适合关押吗?一、对于精神病适合关押吗?不适合,下列人员,不宜羁押,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营养费证明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营养费证明的依据是什么?1、误工费证明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


·丈夫欠债 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
      丈夫欠债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很多夫妻可能是由于过于的信任对方,所以放心对方在外面做的任何事情,这就会出现丈夫在外面负债......


·枣庄高速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枣庄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在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征地变成了必要的过程。本文就枣庄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作出介绍,包括征......


·婴儿遗弃致死构成什么罪?
      有些父母会因为孩子天生疾病却支付不起医疗费就直接选择了放弃孩子的抚养而将其遗弃,但是婴儿一旦被抛弃而没有其他人发现就很有可能因为外界因素而直......


·拘役缓刑是否有案底 拘役一般多长时间
      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来讲,其实有很大可能会同时适用缓刑,而一旦可以适用缓刑的话,那对罪犯而言就是很有利的事情,至少暂时不用执行刑罚。而如果经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