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要想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此时需要提供一定的保证,法律中规定为两种方式包括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但现实中,不是人人都可以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那到底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对一些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时,办案单位从人性化角度考虑,一般是责令其提出保证人,而保证人的选择往往具有随意性,保证人对被保证人的活动难以起到监督作用,以致影响了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因此,我国刑法诉讼法规定了保证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即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案件没有任何牵扯,即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其本身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其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这不仅是指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保证人的身体状况能使他完成监督被保证人行为的任务等等。假如保证人说的话被保证人根本就不听,保证人卧病在床对被保证人是否遵守取保候审义务无力监督、督促,或者保证人长期在外经商对被保证人的行为无暇顾及等等,都很难说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因此,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综合判断,而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说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取限制;保证人在为被取保候审人承担保证义务时,他本人并没有受到因为违法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政治权利或限制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是指保证人未受到任何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处罚、未被采取任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刑事、行政强制措施或者未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具体讲,是指保证人未被判处徒刑、管制、拘役等刑罚处罚,未被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或者未被劳动教养或者未受到治安拘留等处罚。这里法律规定保证人既要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又要未受到限制。只有这样,保证人才有可能履行好保证义务。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是指保证人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保证人有固定的住处,便于保持他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有固定的收入,是考虑其作为保证人承担义务的可行性。
  只有同时具备本条规定的上述四个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担任保证人。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要履行哪些义务
  刑诉法第55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保证人的罚款数额为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要想成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那么就要求行为人必须要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否则的话就无法担任保证人。那么就只有选择交纳保证金了,而实践中,每起案件要求的保证金数额都是不同的,在具体确定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时候,就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分析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中国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
      在中国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1、股东要求跟各国注册公司的要求一致,至少需要拥有一位或以上的股东或者是董事,这个是注册公司最基本的条件。一家公司成......


·青岛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在青岛从事建筑工程的劳动者,有时候会在工地上受伤,这个时候,建筑公司通常会为其申报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话,劳动者还得做一个劳动能力......


·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有很多,有同等责任,有主要责任,也有无责任的,针对不同的责任对应的情形是不一样的,并且当事人实际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什么情形下监护关系终止
      什么情形下监护关系终止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


·被判过拘役有案底吗2023
      被判过拘役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


·一、签了三年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一、签了三年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可以。无论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一)、......


·合同到期后不想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后不想续签有补偿吗一、公司拒绝续签,支付补偿。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


·春节火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春节火车票提前几天预售一、春节火车票提前几天预售互联网、电话、手机客户端订票预售期60天;车站、代售点、自动售票机等预售期为58天。具体的预售时间......


·国家赔偿主体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主体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


·一、临沂市职业病鉴定去哪里诊断?
      一、临沂市职业病鉴定去哪里诊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


·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是怎样的?刑事诉讼二审审判需要遵守提起诉讼→侦查→审查→审判的流程,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