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重新鉴定的情况包括两种,一种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另一种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代理人不应轻言放弃、“吊死在一棵歪脖树上”。
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二、怎样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具体操作为: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进行交通事故鉴定的,怎样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具体车祸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当然,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的,需要知道最佳的鉴定时间是多久,千万不能错过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餐馆吃饭欠钱不还怎么办?
餐馆吃饭欠钱不还怎么办?一、餐馆吃饭欠钱不还怎么办?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
·婚内的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几种
夫妻签订婚内债务协议,可以简化夫妻财产关系,适应婚姻家庭生活的特殊情况,满足部分夫妻的不同需求,同时也有助于保证债权人的利益。签订婚内债务协......
·首付没付完,合同生效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首付没付完,合同生效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一、首付没付完的合同问题1、合同约定中首付金额,按揭或公积金或其他付款方式有时间约定,通常按揭或公积金......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60000诉讼标的诉讼费是有多少?
一、60000诉讼标的诉讼费是有多少?6万的诉讼标的法院收取1450元的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
·民事裁定书(解除财产保全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7 (××××)×民×字第××号 原告(或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或被申请人)…......
·政府行政行为的分类具体有哪些
政府行政行为的分类具体有哪些?政府行政行为有很多种分法,其中有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之分。具体行政行为简单说就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对特定的......
·如何避免账款催收现象
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能够做到现款现货的客户很少,我们要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对不同的客户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期限(一般为半年)。对客户的信用管......
·请求检察院不批捕可以吗
一、请求检察院不批捕可以吗不可以,你只能申请取保候审,还需要在符合的条件内才可以。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