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募基金分红有哪些法律问题

私募基金分红有哪些法律问题不管是何种形式的分红,对投资者而言其总资产的价值并未改变,只是以基金份额增多或者现金增多的形式表现。所以单纯从这点来看,私募分红可以说只是一个心理上的安慰。区别在于现金分红之后,私募可以有效地控制其产品的规模,避免规模过大对操作的影响。此外将前期的一些收益分配给投资者,可以规避后市可能带来的回调风险。同时不得不承认,分红对客户具备较强吸引力,有些私募也是通过约定分红的设计来吸引客户。
   事实上,在去年市场涨幅较高的阶段,私募基金已经取得较为不错的正收益,私募基金经理可以通过分红,将前期已经累积的一些收益分配给投资者,这样也能规避后市可能带来的市场回调风险。 优异业绩催生私募分红潮 一般来说,业绩是分红的前提条件,市场比较好的时候私募也比较愿意分红。有些私募基金在合同中便会事先约定好一个分红的条件,只要业绩达到约定的条件,那么这些私募便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每季度或是每年进行分红。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分红的形式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对客户非常具有吸引力的一大优势。
   现金分红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容小觑。事实上,虽然私募分红对投资者而言并未产生实际总资产价值的变化,但是不得不承认,分红对客户仍具备较强吸引力。究其原因,或许是因为目前有不少购买私募产品的客户原本是习惯于购买类固定收益产品,这种产品一般会定期付息,这种定期付息的形式就相当于私募中的现金分红,比较适应高净值客户的习惯。 另外,在私募产品的设计中,有些私募也是通过约定分红的设计来吸引客户。
  总体来说,私募分红之所以比较吸引高净值客户,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有客户希望在持有产品的同时,每年能看到一点收益;其二,不少客户会希望暂时将利润落袋为安,留待日后再投资。不仅如此,在市场并未表现出大牛市行情之时,通过分红的方式能给这些想赎回的客户一个“缓冲期”。 事实上,不论是私募主动分红还是合同约定的强制分红,对于业绩均有一定的要求。只有确保了产品的收益,才有了用来分红的蛋糕。不过,从分红的历史来看,也同样存在着一些有分红记录,但仍无法避免终止的产品。所以,本质上无法从一次的分红来判断基金业绩的可持续性。因此,投资者不能够仅仅通过分红来判断基金的好坏,在选择基金的时候,还是要结合历史业绩、管理人管理水平及其投资风格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综上所述,对于私募基金分红的法律制度问题层面上的解读,想必您已经能够有所了解了。除此之外,对于更多想要进入资本市场的未来投资者而言,笔者还是恳请您做好法律风险和投资风险的多重准备,以致于保全自己的根本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嫌疑人犯了诈骗罪是否会被判死刑?
      一、犯罪嫌疑人犯了诈骗罪是否会被判死刑?犯罪嫌疑人犯了诈骗罪是不会被判处死刑的。诈骗罪一般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个人所得税退税之后有什么影响吗?
      个人所得税退税之后有什么影响吗?没有什么影响,税收工作事关国家财政收入,其实也关系到每一位民众和法人的核心利益。所以工作人员在汇算清缴的过程当......


·民法总则保护个人信息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保护个人信息规定有哪些?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被骚扰电话打扰,打电话有买保险的、推销的等,这些有的时候会严重影戏个人的生活,这就是个人......


·商品房有土地使用权证么,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商品房有土地使用权证么,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人密度高经济水平发达的城市往往房价也非常高,购买房屋就成了您努力工作的目标,但是在购买房屋之前,......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只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那么正常的转让协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是因为这样,为了避免您在对土地使......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在我们签立合同过程中,双方的权益均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在某些特定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履行合同也不必承担原本的法律后果......


·交通肇事车辆暂扣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


·股权转让是否征税?有哪些
      股权转让是否征税?有哪些税一、受让方为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的话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此时按照20%缴纳二、受让方为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那......


·股东如何变更公司股权?
      一、股东如何变更公司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


·民事诉讼原件在法院能否鉴定笔迹
      民事诉讼原件在法院能否鉴定笔迹?民事诉讼原件在法院的情况下也能申请笔迹鉴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


·公司如何变更法人?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如何变更法人?流程是怎样的?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操作流程: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